鄭文燦「最瞎交保理由」曝光 粉專傻眼:跟我說沒影響力

鄭文燦(前左2)9日下午再度交保後步出法院,這次臉上不再掛着「燦笑」,表情凝重不發一語。(資料照/賴佑維攝)

前海基會董事長鄭文燦涉嫌在桃園市長任內「變更林口特定區計劃-工五工業區擴大方案」中收賄500萬元,桃園地檢署6日聲押,法院裁定500萬元交保,經抗告後,法院9日仍認爲無羈押必要,再加700萬元,以1200萬元交保,檢方當庭提抗告。粉專「政客爽」舉高院撤銷原因:怎麼確定鄭文燦不會用LINE串供?但桃園仍稱鄭「卸任市長已逾1年半,是否仍於桃園市政府有影響力仍有疑義」,直呼是看過最瞎的交保理由。

「這大概是我看過最瞎的交保理由了!」政客爽9日在臉書發文質疑,法院自己都說在「貪污罪」方面,「依聲請書所附卷內供述及非供述證據判斷,此部分被告犯罪嫌疑重大」。但「至聲請人認爲被告有湮滅、僞造證據,及勾串證人之虞之情事,進而影響相關公務員及證人等情,然被告卸任市長一職後迄今已逾1年半,是否仍於桃園市政府有影響力仍有疑義」。

政客爽直呼,「我真的是會笑死,一堆民進黨桃園議員三不五時到今年都還在歌功頌德鄭文燦好棒棒,你跟我說沒影響力?他前陣子還當過行政院副院長欸,還多次到桃園來欸,你說沒影響力要確定欸?要說沒影響力,桃園三寶一定第一個不同意啦!」

政客爽也在留言區貼出完整新聞稿連結,直言「看完真的只能對臺灣司法搖搖頭!」

「太神啦!不鳥高等法院的撤銷原因,繼續1200萬讓鄭文燦交保?」政客爽稍早貼文提到,重複一遍高等法院撤銷的原因:「再酌以現今通訊軟體發展程度甚易被用以聯繫勾串或影響相關人未來陳述之可能性,在全案情節尚未調查釐清前,被告及其他共犯、證人間是否仍有勾串之可能?」白話文翻譯:「你他媽怎麼確定鄭文燦不會用LINE去跟共犯、證人串供,你活在什麼沒有通訊軟體的時代,是山頂洞人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