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揮家排練魔笛就偷吃 上海睡女學生3晚 正宮嗆:我老公好用嗎

指揮家排練魔笛」就偷吃,帶小三女學生同遊上 海睡3晚,正宮問女學生:「我老公好用嗎?」。 (達志影像/shutterstock)

一名人妻小如(化名)控訴,在某國立大學兼任助理交響樂指揮家丈夫阿宏(化名),偷吃一名留學德國女學生小貞(化名),2人還同遊上海同房3晚,怒對2人提告求償100萬元,士林地院審酌正宮質問女學生「我老公好用嗎?」,女學生則致歉回答「自己是野花野草」,認爲小如求償有理,判決阿宏與小貞應連帶賠償30萬元,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阿宏與小如結婚19年育有3名子女,阿宏卻於2018年10月間與女學生小貞同遊上海,入住四星級酒店四天三夜,小如得知後質問小貞「上海好玩嗎?」、「我老公好用嗎?」,小貞立即向小如道歉,並回復小如:「應該在排練『魔笛』期間開始與阿宏交往。

小如得知老公偷吃氣得向小貞說,阿宏過去在排練「魔笛」歌劇期間,也劈腿當時排練成員「他好像有此偏好」。小貞坦承:「老師都說他順路,排練完都會載我回關渡宿舍,差不多7月底8月初左右」,還對小如認錯說:「我只是路邊的野花雜草,我知道自己真的一時貪玩做錯了事,我真的對不起妳,會與老師一刀兩斷。」。

阿宏在法院審理時辯稱,他與妻子分房6年,2人2018年5月達成口頭離婚協議,10月與小貞同遊上海是分牀睡,並無逾矩行爲,小貞也堅稱雙方只是朋友往來,並無男女關係。

法官審酌後認爲,小貞與正宮的對話已經認錯,一起到上海就算是分牀睡,但4天3夜同進同出、共居一室,已構成逾越正常友誼份際的侵害配偶權行爲,因而判決阿宏與小貞應連帶賠30萬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