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控陳亭妃博士論文涉抄襲 林國春、呂謦煒挨告獲不起訴
國民黨去年於記者會指控,民進黨籍立委陳亭妃的博士論文抄襲比率達四分之一,陳亭妃對此提告國民黨新北市議員林國春及副發言人呂謦煒等人,涉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臺北地檢署今偵結,認定兩人所言尚在言論自由範疇,全案處分不起訴。
去年11月間,國民黨舉辦「綠營文章一大抄?論文超人再+1」記者會,指控陳亭妃在長榮大學經營管理研究所的博士論文涉嫌抄襲。
陳亭妃認爲,國民黨爲了選舉抹黑傷害她的研究及老師,提告林國春及呂謦煒等人,涉嫌刑法之加重誹謗、涉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之意圖使人不當選而散佈謠言或傳播不實之事等罪。
國民黨指控,陳亭妃的論文涉嫌抄襲維基百科、沒有原創;陳亭妃提告時迴應,維基百科所載的內容引用中華民國行政區劃,強調她引用內容源於「中華民國行政區劃」,此外她有親自拜訪很多國民黨籍的受訪者填寫問卷,論文中的六都數據均爲原創,要求國民黨道歉。
檢方偵辦,林國春及呂謦煒均堅詞否認加重誹謗及選罷法犯行。林國春辯稱,記者會資料可受公評,國民黨中央黨部有查證,長榮大學對此也回覆,陳亭妃的論文確實有抄襲。呂謦煒則辯稱,記者會有證明陳亭妃的論文有抄襲疑慮,圖靈測驗相似度25%,他沒有妨害名譽。
檢方調查,林國春及呂謦煒提供的檢舉函指稱,陳亭妃的博士論文「臺灣六都行政管理績效衡量之研究」與維基百科、他人論文「運用模糊層級分析法與管理才能評鑑模式之研究」及「運用資料包絡分析法於集合住宅大樓新建工程管理績效評估」有段落文字相同。
長榮大學對於陳亭妃的論文審定結果函認定,陳的論文並未達違反學術倫理情節重大應予撤銷學位的程度,檢方指出,換句話說,有違反學術倫理情事,但情節並非重大,附件內也表示陳的論文與其他文獻之間,確實有文字雷同情形。
檢方認定,林國春及呂謦煒所質疑事項屬於公共利益範疇,應在憲法保障言論自由範圍內,難僅憑林國春、呂謦煒以及陳庭妃所言,而認定林、呂有意圖使人不當選而散佈謠言或傳播不實之事與誹謗犯行,罪嫌不足,處分不起訴。
民進黨籍立委陳亭妃(左)去年赴臺北地檢署提告國民黨、國民黨新北市議員林國春及一名幹部,涉嫌加重誹謗。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國民黨新北市立委參選人林國春、副發言人呂謦煒今舉行記者會,揭露民進黨立委陳亭妃的長榮大學經營管理研究所博士論文抄襲比率竟高達四分之一。圖/國民黨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