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控東元集團「小三奪權」!北檢起訴周玉蔻:欠缺證據且未查證

東元集團2021年間傳出會長黃茂雄父子爭權,媒體人周玉蔻的媒體放言科技傳媒報導指控,東元經營權演變成小三奪權,遭東元董事長邱純枝控告涉嫌加重誹謗罪嫌。臺北地檢署去年8月間偵結,處分不起訴。邱純枝不服,提起再議,案件發回北檢續查。北檢認爲,周玉蔻未善盡查證之責,今依涉加重誹謗起訴周。

放言科技傳媒於2021年4月間刊登一則報導,內容涉及東元集團經營權,指控邱純枝介入黃茂雄的婚姻,轉貼該報導至放言的臉書粉絲專頁。

對此,邱純枝認爲該則報導內容不實,損及東元電機、黃茂雄及她的信譽與社會評價,提告周玉蔻涉嫌加重誹謗。

周玉蔻去年首次偵查時,坦承曾刊登該報導文章,否認加重誹謗犯行。她稱,報導內容是透過臺中市陳姓議員獲知,還採訪證人,再把資料交由記者撰寫,她有相當理由相信證人所述,並請記者採訪公司意見,在文中刊登公關回復。其中1名證人偵訊時指稱,他曾與周玉蔻聚餐,否認曾透露東元經營權內容。

檢方首次偵查時認定,放言在該報導文末刊出報導文章末段,證明周玉蔻並非毫無查證、專以偏頗報導詆譭邱純枝;文中也無純粹杜撰、揣測、誇大或情緒化的謾罵字眼,在公共場合爲不實的陳述,未達誹謗他人名譽程度。

邱純枝不服,向高檢署提起再議,高檢署命發回北檢續查。

檢方第二次偵查時,黃茂雄向檢方證稱,他與邱純枝之間無婚外情,邱只是公司部署。東元集團少東、黃茂雄之子黃育仁則證稱,他沒有證據,不會向周玉蔻說「邱純枝是黃茂雄的小三」,且他也沒有向周說「對其母很壞的人就是邱純枝」。

檢方比對黃育仁與陳姓議員的證詞一致,認定周玉蔻並未在該次餐敘中,取得客觀上可合理相信邱純枝介入黃茂雄婚姻消息來源的證據。

起訴指出,周玉蔻欠缺證據資料、未加以查證、未聽取黃茂雄的意見,僅刊登東元公關室的所有迴應作爲平衡報導,經臆測做成該報導,顯已逾越憲法保障的言論自由範圍,今依涉加重誹謗起訴周。

媒體人周玉蔻。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