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行!宜賓公積金政策再優化!
按照省政府《川南經濟區“十四五”一體化發展規劃》要求,川南四市簽署了《宜賓自貢瀘州內江推動住房公積金一體化發展合作協議》。爲更好滿足川南經濟區繳存職工住房需求,經宜賓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批准,優化川南經濟區宜賓住房公積金互認互提政策,現將有關事項解讀如下。
一、關於宜賓—瀘州互認互提政策
根據省委、省政府《關於支持宜賓瀘州組團建設川南省域經濟副中心的意見》精神,我市此前出臺了宜賓—瀘州互認互提優化政策,已於2024年7月1日起執行。
二、優化宜賓—自貢互認互提政策
我市繳存職工及配偶在自貢市購買新建商品房、拆遷安置房、政策性保障住房提取公積金,償還購房貸款本息提取公積金,取消其房屋地址應與繳存職工本人或配偶的戶籍所在地或公積金繳存地一致的規定。
該政策自
2024年9月10日起執行
期限暫定2年
解讀
本次政策優化,自2024年9月10日起執行,2年內我市繳存職工及配偶在自貢市購買新建商品房、拆遷安置房、政策性保障住房提取公積金,償還購房貸款本息提取公積金,不受戶籍所在地和公積金繳存地限制。
三、優化宜賓—內江互認互提政策
根據2024年8月23日內江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關於在川南經濟區實施“互認互提”政策的通知》明確的相關政策,我市繳存職工及配偶在內江市貸款購房後,償還購房貸款本息提取公積金,取消其房屋地址應與繳存職工本人或配偶的戶籍所在地或公積金繳存地一致的規定。
該政策自
2024年9月10日起執行
期限暫定2年
解讀
本次政策優化,自2024年9月10日起執行,2年內我市繳存職工及配偶在內江市貸款購房後,償還購房貸款本息提取公積金,不受戶籍所在地和公積金繳存地限制。
來源丨宜賓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