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工會欠費逾百萬元 勞保局暫行拒絕給付
據勞保局統計,截至今年3月15日爲止,桃園市芳薰香植物精油服務人員職業工會仍積欠勞工保險費超過繳費寬限期,勞保局針對該工會依法移送行政執行。(報系資料照)
據勞保局統計,截至今年3月15日爲止,桃園市芳薰香植物精油服務人員職業工會仍積欠勞工保險費超過繳費寬限期,勞保局針對該工會依法移送行政執行,並對所屬被保險人暫行拒絕給付。
據指出,桃園市芳薰香植物精油服務人員職業工會仍有110名投保,積欠保險費仍有78萬4282元、滯納金43萬20元,合計121萬4302元。
勞保局說明,各職業工會每月向會員收取勞保費,如未依《勞工保險條例》規定期限匯繳至勞保局,其所屬會員申請各項給付將遭暫行拒絕給付,但如果被保險人如能提供已向工會繳納保險費的相關證明,勞保局即會發給給付;至於無法提供繳費證明或匯款單等證明者,則協調其繳清個人應負擔部分保險費後發給,不會影響被保險人請領各項保險給付權益。
勞保局提醒,職業工會會員除須關心所屬工會財務運作、積極參與工會活動及會員大會外,應於繳納保險費時,請工會開具正式繳費收據並妥善留存,以備爾後保障權益之需。工會理、監事亦應加強管理監督工會業務,並提供工會會員其工會財務管理是否正常運作管道,共同維護工會及會員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