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共產黨江蘇如皋縣委印”被認定爲國家一級革命文物
江蘇省文物局組織文物鑑定專家對“中國共產黨江蘇如皋縣委印”進行文物定級評審。經鑑定,專家組將該印章認定爲國家一級革命文物。
“中國共產黨江蘇如皋縣委印”現珍藏於江蘇省如皋市檔案館,於1965年秋被發現。當時,如皋縣民政科翻建舊房,在清理下水道時發現一個磚形圓拱,內有一隻平邊鐵鍋,鍋內有百餘發子彈、一把刺刀、一副腳鐐以及這枚印章。
經如皋縣相關部門走訪調查和查閱史料,認定這枚印章原屬於1929年1月犧牲的時任中共如皋縣委書記徐芳德。1929年1月16日的上海《申報》有徐芳德被捕的報道,文中明確提到徐所攜物品中包括“‘中國共產黨江蘇如皋縣委印’一方(石質)”。
據史料記載,從1927年7月如皋縣委成立至1933年短短几年間,中共如皋縣委8位書記中有7位光榮犧牲,平均年齡僅25歲。這枚印章見證了共產黨人忠於信仰、前仆後繼、不怕犧牲的革命精神,具有很高的歷史價值和深遠的現實意義。
恰逢中國共產黨建黨百年,江蘇省文物局組織中國第二歷史檔案館、南京博物院和常熟博物館的3位研究館員赴當地進行文物鑑定。專家組現場出具鑑定意見,認爲該印是目前發現的中國共產黨組織史上縣一級黨組織最早的印章,極具革命歷史文物價值,來源清楚、時代明確、彌足珍貴;該印有歷史文獻記載,見於新聞報道;該印有明確的出土地點和時間;該印爲青田石篆刻印章,保存完好、章法規整、刀法遒勁,確認是原件真品,一致同意評定爲一級革命文物。(記者劉已粲 通訊員周春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