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去北美絕不能做的事:嘲笑胖人也犯法
很多同學在計劃一場說走就走的旅行時,除了各種攻略,還需要了解的是在對方文化中的一些禁忌。我們在進行了杜絕“到此一遊”、“大聲喧譁”和“不尊重服務人員”等基本素質建設之後,還需要在語言及行爲的細節中尊重對方文化,這樣才能更好地融入其中。在這裡,我們以北美洲爲例,盤點了以下這些絕對不可以做的事情。
1、跟警察嬉皮笑臉,甚至肢體接觸
在中國,交通違章警察叫你停下,你可以自由下車,拍拍警察肩膀,跟警察開玩笑,套近乎:哥兒們,有話兒好說,您高擡貴手,明兒個請你喝小酒。在北美,這就是違法,有可能坐牢,甚至有生命危險。
美國(房源)法律授予警察現場執法和自保的權力,不聽從警察指令,警察有權緊急處置,包括立即拘捕和開槍擊斃,如果有賄賂警察的言行,將會受到法律的嚴懲。
在中國,如果你在火車站排隊買票沒買着,發火時說生氣的大話:“你們怎麼賣的票,信不信我把你們火車站給炸了!”售票員可能會直接白愣你一眼,然後她該幹嘛還幹嘛!
在北美,鳳姐申請移民未遂,惱羞成怒大放厥詞說“我要一把火燒了美國移民局”,結果被美國安全機構立案調查。
另外,友情提示一下大家,假如你有一個叫傑克的朋友,在機場千萬不要大聲和他打招呼說:“Hi, Jack”。很有可能被警察聽見,你就被逮捕了。因爲這句話正是英語劫機(Hijack)一詞的諧音。
在北美,危及公共安全的玩笑不能開,在洛杉磯(房源)國際機場安檢入口處就掛有“請勿開玩笑”的牌示。
3、恐嚇
在中國,你可以隨便嚇唬嚇唬人,“信不信我分分鐘砍死你啊!”“再不還錢我宰了你!”“老子早晚要廢了你!”可能啥事兒沒有。
在北美,你就有可能犯法了。對方可以告你恐嚇,法官可能判你不得接近被告,不得在被告的住家和工作單位附近出現,如果你違反了法庭的判決,你就會被拘捕,如果你的恐嚇性言論更爲惡毒的話,對方稱自己受到了某種傷害,請個大律師,沒準判你坐牢,還會有經濟損失。
在中國,有很多經典的“國罵”,利用率很廣。有時候這些罵人的話倒並不見得有多深的惡意,有時候只是順嘴一罵,大家也都司空見慣。還有那些吵起架來問候祖宗十八代,警察也沒轍,畢竟中國人常說:“罵罵人總不犯法吧?”
不過,在北美,罵人就有可能會犯法。你不可以有辱罵他人從而招惹衝突的言論,所謂招致衝突的言論,是指對任何個人具有強烈侮辱性及挑釁性的辱罵語言,造成對他人傷害、或招致反擊鬥毆的惡言惡語,包括下流、淫穢、猥褻、誹謗等言論。
5、吆喝賣東西
在中國,大街小巷家屬院可以亂吆喝,“磨剪子來戧菜刀”,“賣花生”,“賣西瓜”,“收廢品了,舊傢俱、舊電器都拿來賣吧”,很少有人干預。在北美,這就是違法;許多城市法律禁止任何人使用擴音器或其他喧鬧樂器或大聲喧囂在大街小巷作擾亂公共安寧秩序的商業宣傳。
6、打罵孩子
在中國,打罵自己的孩子,司空見慣。在美國和加拿大(房源),任何形式的虐待兒童都是違法的。比如,孩子哭鬧,家長上去就給一巴掌,或者嚴厲責罵,就違反了法律甚至在公共場所發生爭執,拉拉扯扯,大聲苛責,嚴厲訓斥,也是違法的。
如果周圍的人看到父母虐待孩子,很可能馬上就去報警,你就有喪失撫養權的可能,情節嚴重還會坐牢。如果孩子在學校說一句:我爸爸昨天打了我一下。被老師聽到了,老師就會報告警察,你就會要接受調查。如果老師沒報告,那老師也違法了。
7、偷窺別人隱私
在中國,人們對隱私的定義和維護,好像不是很嚴格。比如公司招聘員工,可以讓應聘者提供身份號碼、年齡、病史、婚姻狀況、生日、犯罪記錄等等。在北美,這些內容都屬於個人隱私,如果公司讓應聘者提供這些內容,都是違法的。
在中國,如果你稱呼一位陌生人爲“這位小胖哥”,對方可能會覺得親切。在加拿大,如果你叫別人胖子,那你很有可能會惹上官司,被對方告以“歧視”的罪名。加拿大和美國很多電視節目,口無遮攔,諷刺、嘲笑每天都在上演。但即使是一些超級大牌主持人,也絕對不敢拿下列這幾種人開涮:胖子、殘疾人、黑人、女人。有經驗的主持人都知道,就算再怎麼嘲諷奧巴馬都沒事,但你若是嘲諷了這些人,明天就有可能要捲鋪蓋捲回老家!這也就是本山大叔沒法在北美混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