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足球系列腐敗案進入宣判季:13人已獲刑,李鐵杜兆才未判

年底臨近,中國足球系列腐敗案進入宣判季。2024年12月10日和11日,中國足球協會戰略規劃部原部長戚軍、中國足球協會原秘書長劉奕和中國足球協會裁判管理部原部長譚海分別獲刑。

至此,新一輪足壇反腐被查的18人中,包括中國足球協會原主席陳戌源等13人已先後被判刑,而備受關注的中國國家男子足球隊原主教練李鐵案和國家體育總局原副局長杜兆才案尚未有新的進展。

13人獲刑,陳戌源被判無期

據湖北省咸寧市中級人民法院消息,2024年12月11日,該院一審公開宣判中國足協換屆籌備組原副組長、中國足協原秘書長劉奕受賄一案,對被告人劉奕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三百六十萬元;對其受賄所得財物依法予以追繳,上繳國庫,不足部分繼續追繳。

同在12月11日,湖北省石首市人民法院發佈消息,該院一審公開宣判中國足協裁判管理部原部長譚海受賄一案,對被告人譚海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二十萬元;對其受賄所得財物依法予以追繳,上繳國庫。

此前在12月10日,石首市法院發佈消息稱,在該院受審的中國足協戰略規劃部原部長戚軍,被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七年,並處罰金人民幣六十萬元;其受賄所得財物被依法予以追繳,上繳國庫。

劉奕於2023年1月被查,2024年8月27日受審,不過官方並未披露劉奕的涉案金額。2024年1月初,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電視專題片《持續發力 縱深推進》介紹,當初李鐵爲當上男足國家隊主教練,曾自掏腰包送給劉奕100萬元。劉奕在專題片中說,“(李鐵)約我聊天,談國家隊建設的問題,那個時候趁這個機會給了我錢。他說希望秘書長你要多支持,我說沒問題,鐵子我肯定支持你。”

譚海是中國足球裁判員,曾4次獲得中超聯賽最佳裁判員稱號,2018年1月出任中國足協裁判管理部部長,2023年7月被查。戚軍畢業於北京體育學院足球專業,歷任國家體育總局自行車擊劍運動管理中心鐵人三項部部長 ,2008年北京奧運會鐵人三項競賽主任,中國鐵人三項運動協會秘書長,在中國足協曾擔任競賽部部長、副秘書長、戰略規劃部部長,2023年7月被查。

2022年11月,隨着李鐵被監察機關立案調查,新一輪足壇反腐拉開大幕。一年多時間內,中國足球領域陸續有十多名高層和中層幹部接受審查調查,最後被明確通報的已達18人,紀檢監察機關還會同公安機關,調查了數十名涉案人員,涵蓋教練、球員、裁判、俱樂部高管、經紀人等方方面面。

隨着劉奕等3人受賄案件宣判,本輪足壇反腐風暴已有13人先後獲刑,其餘10人分別是:中國足協原主席陳戌源;中國足協原常務副秘書長兼國家隊管理部原部長陳永亮;中國足協原副主席於洪臣;中超公司原董事長馬成全;中國足協原副主席李毓毅;中超公司原總經理董錚;中國足協競賽部原部長黃鬆;武漢市足球運動管理中心原主任付翔;成都市足協原主席兼秘書長辜建明;武漢全民健身中心原副主任劉磊。

其中,陳戌源的刑罰最重。3月26日上午,湖北省黃石市中級人民法院對陳戌源受賄案一審公開宣判,對被告人陳戌源以受賄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對其受賄違法所得依法予以追繳,上繳國庫。

法院經審理查明,2010年至2023年,被告人陳戌源先後利用擔任上海國際港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總裁、董事長、中國足協換屆籌備組組長、中國足協主席等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爲相關單位和個人在項目承攬、投資經營、賽事安排等事項上提供幫助,非法收受他人給予的錢款共計摺合人民幣8103萬餘元,其中400萬元未實際取得。

李鐵案審理近9個月未宣判

截至目前,公開渠道能查詢到的中國足壇被查人員中,還有中國足協原紀律委員會主任王小平、中超公司原董事長劉軍、成都市足協原專職副主席劉剛,以及李鐵和杜兆才共5人尚未被通報司法追責結果。其中,劉剛於2024年8月26日已受審,王小平和劉軍的案件是否進入司法程序,官方並未披露。

杜兆才於2024年8月28日受審,其被指控利用擔任國家體育總局田徑運動管理中心黨委書記、主任,國家體育總局黨組成員、局長助理、副局長,中國足協黨委書記、副主席等職務上的便利,爲有關單位和個人在賽事承辦、人事安排、球員轉會等方面提供幫助,直接或通過親屬等人非法收受財物共計摺合人民幣4341萬餘元。

李鐵被披露涉案罪名達5項,涉案金額近1.2億元,在本輪足壇反腐中屬於最多。

2024年3月28日,湖北省咸寧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李鐵受賄、行賄、單位行賄、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對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一案。檢察機關指控,李鐵在擔任男足國家隊主教練等職務期間受賄5089萬餘元;行賄給予他人100萬元;單位行賄方面涉案200萬元;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方面收受2675萬元;對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方面給予相關人員錢款3905萬餘元。

如今,李鐵案已開庭審理近9個月尚未宣判。對此,廣東廣強律師事務所刑事律師胡寒冰對界面新聞表示,一般人民法院審理公訴案件,應當在受理後二個月以內宣判,至遲不得超過三個月。對於可能判處死刑或者附帶民事訴訟的案件,以及有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八條規定情形之一的,經上一級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長三個月;因特殊情況還需要延長的,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如果涉及到案件補充偵查,檢察機關補充偵查完畢移送人民法院後,人民法院重新計算審理期限。

北京市京師(鄭州)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秦明對界面新聞表示,李鐵被指控罪名比較多,而且涉案金額比較高,時間跨度比較長,涉及的人員關係比較複雜,調查取證有一定難度,對於這種情況可以報請最高人民法院延長審理期限。另外,李鐵案也有可能存在補充偵查的情況,補充偵查之後審理期限會重新計算,這也會導致案件審理時間比較長。

李鐵涉案金額較高,法院如何量刑成爲一大看點。胡寒冰認爲,目前檢察機關指控李鐵涉嫌5項罪名,具體判決罪名還需要法庭結合案件事實及證據予以認定。如果檢察機關指控屬實,李鐵可能面臨着數罪併罰,尤其是受賄罪涉及金額特別巨大,依法可以判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但考慮到李鐵已當庭認罪悔罪,法庭也會考慮這個情節量刑。

此前,很多球迷關注本輪足壇反腐中,是否會有人被判處死刑。秦明認爲,綜合案件查處和審理情況看,李鐵被判處死刑或死刑緩期執行的可能性都比較低,無期徒刑可能性比較大,“從涉案金額和罪名來算,李鐵可能達到無期徒刑以上刑罰,但是實際處置過程中,法院還會綜合考慮他認罪認罰的態度,退贓的情況,以及有沒有自首、坦白、檢舉揭發、立功等情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