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男籃福音!立院初審國籍法 放寬外籍高專人才歸化年限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上午審查國籍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等案,內政部長林右昌(右)出席。記者曾原信/攝影

歸化球員限制有解了,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初審通過國籍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放寬外國高級專業人才申請歸化居留年限,從現行連續3年每年須有183日以上合法居留的事實,縮短爲連續2年。另爲解決黑戶寶寶問題,未來無國籍兒少可由監護人社福機關或機構主動協助申請歸化。

行政院提案說明指出,爲落實兒童權利公約第七條保障兒童取得國籍權利意旨、加強延攬優秀外國人才就其申請歸化放寬居留年限、對有殊勳於我國者申請歸化免徵國籍許可證書規費等,因此擬具修正草案。

儘管朝野立委認爲修正草案內容不夠完備,分別針對國籍法第4條、第5條、第6條、第7條、第8條、第9條及第20條提出修正版本,經朝野協商,初審結果大多數維持現行條文或照行政院提案版本通過。

初審通過條文中,新增無國籍兒少可由監護人社福機關或機構主動協助申請歸化。解決當前無國籍兒少因國安問題無法給予身分,成年後因政府庇護消失,將被迫面臨殘酷的生存問題。

另一方面,有鑑於歸化球員已是亞洲籃壇趨勢,中華男籃隊2013年迎接「新臺灣人」戴維斯歸化,同年馬尼拉亞錦賽助隊8強賽力退中國大陸隊、暌違14年重返4強,2021年阿提諾成第2位男籃歸化球員,但去年阿提諾和中華籃球協會約滿後續約卡關,新的歸化球員又因國籍法,成中華隊硬傷。

這次修法同時放寬外國高級專業人才申請歸化所需居留年限,從現行連續3年、每年須有183日以上合法居留的事實,放寬爲連續2年,或曾在中華民國領域內合法居留連續5年以上;未來有殊勳在臺灣的外國人或無國籍人,申請歸化時免徵國籍許可證書規費。

若國籍法最後完成修正,未來優秀外籍籃球選手只要來臺2年即可以「高級專業人才」名目申請歸化,替臺灣在國際比賽爭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