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火廢水4度超標確定要罰234萬 臺中議員:遲來的正義
市議員羅廷瑋(前左)曾到臺中火力發電廠前,搭帳篷絕食抗議,表達臺中市民的憤怒及不滿。(市議員羅廷瑋提供)
2019年臺中火力發電廠超量排放廢氣和廢水被臺中市開罰234萬,臺電不服抗告,日前法院二審定讞,中火必須要繳交罰款!市議員羅廷瑋今天指出,這是遲來的正義,還給臺中市海線居民遲來的公道。臺電公司對判決低調錶示,尊重司法判決,針對當時懸浮固體濃度未符合放流水標準,臺中電廠已完成改善並經覆驗合格。
羅廷瑋表示,當年中火不顧臺中市政府撤銷火力發電機組的執照,擅自啓動機組發電,所以他來到臺中火力發電廠前搭帳篷絕食抗議,表達臺中市民的憤怒及不滿。日前法院判決確定,中火必須要繳交罰款給臺中市政府,這是遲來的正義。
羅廷瑋說,自從市長盧秀燕上任以來,致力於改善臺中市的空氣品質,延續林佳龍市長的生煤管制條例,希望降低臺中火力發電的碳排量,還乾淨空氣於民,經過3年多的努力,他有感受到空氣漸漸在改善。
羅廷瑋指出,中火一年被查獲4次超標,造成魚類呼吸受阻而死亡,並影響水生植物行光合作用,情節確實重大,判臺電敗訴,最高行政法院日前維持原判,全案確定。
羅廷瑋強調,法院的判決是遲來的正義,但也是一個非常關鍵性的判決,也在提醒蔡政府要檢討能源政策,不該犧牲人民的健康來換取電力,因爲這樣是天理不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