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火排放廢水遭查獲懸浮固體7次超標 臺電確定吞234萬罰單
臺中市府在2019年年稽查臺中火力發電廠,查獲排放廢水懸浮固體超標,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開罰234萬餘元。(臺中市府提供)
臺中市政府在2019年稽查臺中火力發電廠放流水,7次查獲懸浮固體超標,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開罰234萬餘元,臺電提起行政訴訟,最高行政法院判臺電敗訴,全案確定。臺中市環保局長陳宏益今天迴應表示,中火燃煤要加速汰換,燃煤機組污染物轉移到廢水,造成高汚染,中火管理如走鋼索,稍一不慎嚴重超標。他強調,臺中市捍衛環境正義,汚染成本絕不能由全民或環境承擔。
臺中市環保局長陳宏益表示,最高行政法院的判決突顯三個重點,第一、民衆生活品質及生態環境保護,不容置疑;第二、燃煤真要加速汰換:爲了將燃煤機組的污染物從空氣裡面水洗出來,很多汚染物轉移到廢水中,造成中火廢水高汚染不易處理,中火管理如走鋼索,稍一不慎嚴重超標;第三各大污染改善務必加速加快、持續投資:臺中市府爲捍衛環境正義,將再針對各大汚染源加嚴各種排放標準,汚染成本絕不能由全民或環境承擔。
臺中市府在2019年間查獲臺中火力發電廠的污水流水懸浮固體超標開罰234萬多元,臺電不服而提起行政訴訟,臺中高等行政法院判臺電敗訴,臺電再提上訴,最高行政法院仍維持原判,全案確定。
環保局表示,臺中市針對空污防治採「先公後」、「先大後小」監督管理措施,空污季並針對大型固定污染源執行聯合稽查工作。臺電中火是臺中市大型固定污染來源,環保局自2019年監督放流水共查獲中火7次超標,同年4月10日查獲懸浮固體項目72mg/L,超標1.42倍,處分新臺幣234萬6000元。
環保局指出,水體中懸浮固體濃度過高容易造成魚類呼吸受阻而死亡,影響水生植物行光合作用,破壞環境生態,中火違規情節確實重大。
臺電公司對判決低調錶示,尊重司法判決,針對當時懸浮固體濃度未符合放流水標準,臺中電廠已完成改善並經覆驗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