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火獲特照開工 拚2025年發電

中市政府都市審議卡關1年3個月的中火2部新燃氣機組,在政院相助,發給中火特種建物執照下,讓其可以動工興建。(本報資料照片

中央出手打壓地方行政院昨以中市超越法律解釋,發給臺中火力電廠「特種建物執照」,讓遭臺中市政府都市審議卡關1年3個月的2部新燃氣機解套,可以正式動工,趕在2025、2026年發電經濟部同時提出退讓條件,願在2026年拆除2部舊燃煤機組與1支菸囪,這是官方首度給出時間承諾。

實現增氣減煤政策

行政院發言人羅秉成表示,臺中及全國用電量逐年攀升,中火需要新建燃氣機組,政院覈定計劃後,希望能在2025年後陸續上線發電,此一重大的增氣計劃更讓國家「增氣減煤」的能源政策,補上最重要的一塊拼圖。他強調,臺中市經濟發展快速,用電量持續增加,2018年至2020年成長7%,中火發電量已不足以支應;而全國用電量也持續成長,2018年至2020年成長2.6%。臺中市需要新建燃氣機組,滿足地方與全國用電需求。

中火執行「增氣減煤」,要蓋2部新燃氣機組,總裝置容量260萬瓩,原本預計上線後把廠內1到4號舊燃煤機組轉爲備用,平時不發電,遇到機組維修或供電緊急時才啓用。但臺中市政府不同意,堅持至少先拆2部,更在2018年提出港埠專用區的重大建設應依規定辦都市審議解釋,要求中火新機組需走都審,令此案卡住

拆機組恐增調度難度

營建署昨作出中市府要求都審超過法律授權解釋,由政院發給中火特種建物執照,就此替中火解套,接下來就可以動工興建。經濟部長王美花召開記者會,拋出只要第1部燃氣機組在2025年並聯供電,就會在隔年拆除2部燃煤機組及1根菸囪。強調與中市府是「異中求同」,因此請臺電再精算用電需求成長後作此決定。

這是政府首次承諾會拆除中火1、2號舊燃煤機組,與過去堅持先轉備用機組態度相比有軟化。不過特照申請依照內政部申請規範,須符合用途特殊、構造特殊、重大災難後復建需要等5原則宏道法律事務所律師蔡志揚認爲,行政院到底是用哪一項發出特照,有必要講清楚。

臺電董座楊偉甫說,中火燃氣機組2019年8月就是準用特照形式申請,只是後來中市府要求都審,尊重地方行政權展開溝通。臺電私下表示,所有電廠一向都是用特照申請,本來中火就不必經過都審纔拿特照。

中火1、2號機組佔供電容量近3%,提前拆除,恐讓2026年後備用容量率跌破15%。楊偉甫說,拆除確實會增加調度難度,但會盡最大努力,維持運轉中機組可靠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