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火生煤不降至1104萬?中市府撂最高罰2000萬
中火生煤用量明年僅降至1260萬噸,臺中市環保局11日強調,明年1月25日前若未落實降至1104萬噸,不符生煤管制條例,最高可開罰2000萬。(臺中市府提供/盧金足臺中傳真)
臺中市府要求中火從近年最高用量1839萬噸降至1104萬噸,明年1月25日前未落實,但中火目前規畫明年整年度生煤用量僅降至1260萬噸,雙方要求相差156萬噸,中間差距「煤」有討價還價的空間。環保局11日表達強烈遺憾,也撂重話,中火屆時若未符合減煤4成的計算基準,依法最高可開罰2000萬元。
中火10部機組許可證明年到期,臺電以中火生煤「許可量」爲基準,從2100萬噸減煤4成,估計2020年降至1260萬噸以下,未落實市府制定的《臺中市生煤自治條例》規定,目前規畫明年整年度生煤用量僅降至1260萬噸。
市府今天表達強硬立場,重申《臺中市生煤自治條例》是以「生煤用量」作爲減煤四成計算基準,要求中火從近年最高用量1839萬噸降至1104萬噸,明年1月25日前未落實,否則最高可開罰2000萬元。
環保局強調,市府在2016年1月26日公佈施行《臺中市生煤自治條例》,透過許可證展延及異動時機,明定以「生煤用量」爲減煤4成計算基準,並載入許可證中,日前已函文提醒臺電應遵守規定,中火10部機組許可證,明年1月25日前,需將生煤用量降至1104萬噸。
「不要再打烏賊戰!」副市長楊瓊瓔表示,以非常沉痛的心情來說明,她質疑臺電遭查獲廢水超標,既然現在可不排放廢水進行改善,過去爲何要排放,現在才做根本來不及。
楊瓊瓔強調,中火遭查獲廢水7次超標,若非市府查獲,現在污水恐源源不絕、持續排放,叫市民情何以勘,中火「污染就是污染」,與用電無關,請臺電不要再打烏賊戰。
今年10月1日,中央環評審查小組已通過中火新增兩部燃氣機組,將於12月送大會審查,爲捍衛市民健康,市府絕對會有作爲,不僅將藉生煤條例嚴格要求臺電減煤4成,也絕對會嚴陣以待,每日監控污染排放,違規立即開罰,絕不寬貸。
對臺電錶示,中部地區今年到10月底止,有81%天數需依賴北部與南部電廠跨區支援供電,對此,市府譴責中火蓄意誤導,中火近期多部機組停機主要是爲改善廢水超標,不得已情況下所做出替代措施,並非自主友善降載。
環保局也指出,近兩年通霄、大林、林口陸續有燃氣復循環機組與超超臨界燃煤機組加入運轉發電,估計增加發電量足以取代中火將近一半的發電量,可挹注填補中火減煤的電力缺口;蔡英文總統與經濟部長沈榮津10月份公開指出「臺灣已不缺電」,以今日爲例全國尖峰備轉容量率達11.2%,供電綠燈,代表供電充裕。
「中火是臺中空污最嚴重的固定污染源,目前尚未實現減煤4成!」環保局抨擊,中火未完成燃煤機組汰舊換新,不肯承諾除役老舊燃煤機組,又規畫新增2部燃氣機組,臺中人絕不會接受,除非中火做到「減煤4成、汰舊換新」兩大原則,否則市府絕不妥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