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市農用地下水 今起免收規費

爲保護地下水資源中市府呼籲鑿井合法申請,並宣佈今年起農業用水免收水權規費。(臺中水利局提供/王文吉臺中傳真)

爲確保糧食安全並照顧弱勢農民,臺中市政府宣佈今年元旦起,依經濟修正後「水權登記收費標準規定,對於申請用水標的爲農業用水的水權案件,均不收取共計2700元的水權規費。此外海線大肚等5區共有39個地段畫入地下水第二級管制區內,不再受理鑿井申請。

面臨乾旱期 免收取2700元

臺中市水利局說明,農業用水指供作農業、林業漁業及畜牧業用水,經濟部於2020年10月19日修正「水權登記收費標準」第8條規定,地下水水權標的爲農業用水的申請案件,主管機關得免收登記費、履勘費狀照費,共計2700元。

臺中市府重視農民朋友用水權益,並體恤從事農林漁牧業的民衆收入相對較不穩定,尤其現在面臨乾旱時期,更加衝擊經濟收入,因此臺中市今日起,對於申請用水標的爲農業用水的地下水權案件,免收取水權規費。

水利局呼籲農友依規定辦理並取得合法水權,避免因違規取用地下水受罰。免收水權規費也有助提高農民申請水權登記的意願,以達有效管制地下水資源,防止過度抽取。

若無自來水 纔可申請鑿井

此外,臺灣近年來因鑿井超抽地下水,產生海水入侵或地層下陷等問題,依經濟部頒訂發佈《地下水管制辦法》,依據各地區地下水位、地層狀況及是否己出現地層下陷情況因素,包括大肚、梧棲大安清水龍井等5個行政區,共39個地段被畫入第二級管制區。

水利局表示,配合中央法令,不再受理管制區內農業、工業或其他用途鑿井申請,但民衆無法取得自來水供家庭用水,可申請鑿井引水使用,並在自來水系統開始供水後,限期停用地下水。未經核可鑿井取水,可裁處1萬2000元至6萬元罰鍰,並限期封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