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時社論》高息ETF之亂 貧窮恐懼下的貪婪
中國時報社論
近期高息ETF(指數股票型基金)之亂引爆話題,除了有人賣房、賣黃金搶ETF,連銀行存款都被民衆大幅解約轉進,甚至造成銀行調度資金的隔夜拆款利率一度狂飆,儼然已成新全民運動。高息ETF並非首度在臺灣市場出現,但這次00939和00940橫空出世,保守估計吸金至少2000億元,也引發政經界高度關注,中央銀行總裁楊金龍喊話要民衆注意羊羣理論,金管會更是強調必要時會祭降溫機制。就連立法院財政委員會也將在18日臨時排進專題報告,要求金管會、證交所、櫃買中心和中央銀行到院說明。
吸金怪獸 新全民運動
ETF的特點是將指數證券化,例如過去投資人就算看好臺灣加權指數上2萬點,也沒辦法直接投資加權指數,更難有足夠財力比照加權指數的權重購買所有個股,但透過ETF,即可達成這個目標。臺股目前共有19檔高息ETF,鎖住破兆元的資金動能,已成爲影響股市走向不可忽視的新潮流。
ETF是根據指數相關成分股來挑選一籃子股票的組成,又被稱爲「被動式基金」,有別於由基金經理人主動式選股的傳統股票基金,對投資人來說,除了成本低廉,另一個誘因就是基金成分股相對透明。但也如同所有其他的投資商品,ETF絕非穩賺不賠,更不可能僅有好處沒有壞處,特別是ETF募集成立、在證交所掛牌後,就是一檔股票,除了市場流通性會影響變現難易,買賣時也會被課徵證交稅。
回到近期高息ETF亂象,反映的第一個問題即是國人對ETF商品的不瞭解。首先,ETF在募集期間會有發行價,例如10元或15元,上市後的價格有可能漲,也有可能跌,但絕對不會「買不到」。比較貼切的形容,是把ETF募集上市視爲「新股掛牌」的概念,只是相較於多數新股掛牌前設有一定認購額度、投資人必須圈存資金後抽籤,申購ETF的管道包括投信、銀行、券商,便利度更高、成本更低,而且沒有額度限制。
再者,很多投資人會認爲ETF既是追蹤指數,應是相對安全的投資。但以投信投顧公會的「基金風險報酬等級」(分爲RR1到RR5)來看,高息ETF是被歸類在RR4,風險等級比高收益債券基金還高,僅低於單一產業股票型基金,即屬於高風險投資。
最後,高息ETF的「高息」是指指數追蹤的標的是高息概念股,即ETF主要收益可能來自股息,而非代表ETF本身一定可以「高配息」;加上多數高息ETF採平準金機制,初期部分投資或後續配息來源可能爲平準金,即投資人的本金。
百物皆漲 庶民很怕窮
整體來看,這波ETF之亂是「天時、地利、人憂」的結果,天時即臺股近期數度強勢闖關2萬點;地利則是臺灣超額儲蓄今年可能達3.84兆元的新高點;人憂部分反映的則是通膨壓力下,民衆「怕窮」的心態。特別是目前房價居高不下、4月電價面臨全面調漲,使百物皆漲的氣氛蠢蠢欲動,升斗小民在薪資追不上房價、反可能被通膨吃掉的絕望下,最低1萬元就可入手的高息ETF等於是樂透彩券。
更直白說,近期高息ETF熱銷反映的是庶民想「發大財」的心態。但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賣房、解定存的同時,投資人必須撫心自問,萬一投資失利或不如預期,有沒有承受的能力和本錢。KYC(認識你的客戶)是金融業銷售天條,對投資人來說,KYP(認識你的商品)更是不能跳過的步驟,閉眼拿錢買商品就希望賺錢、配息,這叫賭博而不是投資,金管會應更落實金融理財教育,而不是作表面文章。
身爲主管機關的金管會,除了監督金融機構不當銷售和落實民衆投資的風險匹配度,也應認真思考,如果新股上市前有額度限制,ETF掛牌前的募集是否也應設立限額,否則類似情況難保不再重演,對股市穩定其實並非好事。
當民衆被迫變得貪婪,政府絕對要負最大的責任。房價和租金高漲外,4月電價調漲勢必帶動新一波物價上漲,政府可以用愛發電,但民衆只能用錢發電,在這種情況下,強調月配的高息基金爆紅,或許也不完全無跡可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