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軍委:防疫殉職者應評爲烈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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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軍人事務部、中央軍委政治工作部近日聯合印發文件,規定醫務人員和防疫工作者因履行防控工作後感染新冠肺炎而死亡的,或其他犧牲人員,符合烈士評定條件的,可評爲烈士,並獲發放褒揚金和撫卹金。同時要求各地深入挖掘烈士在防疫中的事蹟,「講好英烈故事」,爲打贏疫情防控戰凝聚精神力量。
該文件爲《關於妥善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犧牲人員烈士褒揚工作的通知》,指出各地赴湖北參加防疫的人員,直接接觸待排查病例或確診病例,承擔診斷、治療、護理、醫院感染控制、病例標本採集、病原檢測以及執行轉運新冠肺炎患者任務等的,不幸感染身亡,根據《烈士褒揚條例》規定評定,由來源地省級政府評定;參加抗疫的軍人和軍隊社會人員,則由軍隊相關部門評定批准。
通知亦要求各地要深入挖掘整理烈士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的突出事蹟,「講好英烈故事,大力弘揚不怕犧牲、勇於奉獻的烈士精神,向疫情中的『逆行英雄』致敬,爲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凝聚精神力量,在全社會營造致敬英烈、關愛烈屬的濃厚氛圍」。
通知還要求要落實好撫卹優待政策,及時發放烈士褒揚金和撫卹金,積極展開慰問、懸掛光榮牌等活動,妥善解決烈士遺屬的實際困難;要根據當地疫情防控實際情況,採取適當形式展開撫卹優待工作,對疫情較重地區,要通過適當方式隨時瞭解掌握烈士遺屬的身體、心理動態及所面臨的困難等情況,有針對性地展開心理疏導、提供精準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