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職秀公文 球員工會要求出場費不得低於上一屆經典賽
針對球員工會堅持12強棒球賽是被「邀請」,不要被「徵召」,而且要有出場費,中職今日秀出公文,在開會通知上明白寫着「邀請」職棒選手應給予回饋,球員工會要求球員出場費不得低於上一屆世界棒球經典賽之標準。
中職秘書長朱康震今天在12強組訓會議後表示,日後聯盟都會用「邀請」字眼,但無法要求政府機關或體育署覈銷時「徵召」,那是政府單位決定。
朱康震表示,聯盟從未強迫球員要接受徵召, 出示公文非要跟工會對立,而是事情是怎樣就怎樣,沒有白紙黑字要球員接受徵召。
他表示,職棒球員工會發言人趙子維在6月23日要求球員出場費,不得低於上一屆經典賽之標準,聯盟也在今天會議中明確表達,並把狀況告訴4隊領隊,再把會議內容彙整提給體育署及相關單位。
對於球員表達出場費要由獲益單位支出,朱康震表示,聯盟不會出這筆錢,獲益單位應是國際棒壘總會,而球員要求的肖像權應是給予球團。
上一屆經典賽的出場費是每一位球員打1場3萬元,從資格賽算起,共打8場比賽,每一位各領24萬元。
在聯盟給相關單位開會通知上寫着,「6月8日顧問團會議建議,邀請職棒選手應給予回饋。6月16日三方聯席會議針對本議案決議,由體育署就徵召國內外職棒選手機制分別與中華職棒及中華棒協進行研商。
體育署表示,回饋案事涉經費覈銷,必需用徵召名義才能符合法令,無法使用邀請名義
臺北市職棒球員工會於6月23日拜會聯盟朱秘書長,要求球員出場費不得低於上一屆世界棒球經典賽之標準,且要爭取肖像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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