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國榮逃亡究責!搜船不徹底遭監院糾正 海巡署迴應了
▲國寶集團朱國榮和女密友林桂馨 。(圖/記者劉昌鬆攝)記者張君豪/臺北報導
國寶集團總裁朱國榮2023年9月7日15時向北市三張犁派出所報到後,當晚逃往安平漁港,藏匿在「TopSpeed」遊艇船艙內潛逃往菲律賓,警察機關於同月12日通報臺灣高等法院,並於9月28日發佈通緝。監察院認定海巡人員未詳細檢查船上足以躲藏空間,纔是朱國榮逃離出境主因,認定海巡執法有重大疏失,依法提出糾正。
對此海巡署24日迴應,根據《海岸巡防法》4條規定「海巡人員不得在無正當理由、認有違法之虞,即全面進行高密度查艙檢查。」 「TopSpeed」遊艇因無觸法問題、船隻也無違反走私、非法入出國境等紀錄。
▲「超跑達人」周哲男被控提供遊艇掩護朱國榮潛逃出境,涉犯《入出國及移民法》等罪嫌,今年6月24日首度到臺北地院開庭後受訪。(圖/記者黃哲民攝)
海巡人員根據內部「海岸巡防機關執行臺灣地區漁船及遊艇安全檢查作業規定」對船艇遭評鑑爲「甲類對象」,只能柔性方式施行檢查。南部分署安檢人員在2023年9月7日夜間,根據上述規定檢查船艙及確認人員身分後,未發現可疑情事,登檢過程費時27分鐘,才依規定放行「TopSpeed」遊艇出港,海巡自認過程並無疏失。
海委會18日拜會司法院,雙方就監控作法、資料傳輸等議題交換意見,並就目前外逃通緝犯262人(經查其中經濟犯計227人、佔86.6%),討論重大經濟犯輔以多元監控方式的可行性 。海巡署亦透過「行政院查緝走私偷渡聯繫會報」等時機,研議提高檢舉獎金等措施,鼓勵民衆提供線索。另將協調主管機關研提刑法修正案,增列「棄保潛逃罪」,希望能防止潛逃事件再度發生,確保臺灣海域及海岸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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