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聯明仁會惡煞高薪利誘 少女下海賣淫還喂毒

竹聯幫仁堂明仁會伍姓男子今年7月11日落網後,依組織等罪移送法辦。(圖 / 中時資料照)

竹聯幫堂明仁會伍姓男子,多次於網路刊登廣告,謊稱「高薪、輕鬆工作」誘騙5名中輟少女下海賣淫,並以毒品作爲牽制,讓她們無法輕易脫身。此外,伍男甚至與另名共犯褚姓男子拍攝少女性愛影片,藉此脅迫對方肉體還債,不法獲利至少百萬元。新北地檢署昨(10)日依違反兒稍性剝削防治罪嫌,正式起訴伍、褚二人,涉案少年則移請少年法庭審理。

檢警調查,今年初從中協尋中輟少女時,赫然察覺多名少女慘遭伍男等人仲介慫恿又或威逼賣淫,更以毒品咖啡包控制衆人、利用毒癮讓她們無法輕易脫身。

竹聯幫仁堂明仁會伍姓男子等人屢次在樹林區等地持械鬥毆,甚至誘騙少女下海賣淫。畫面爲警方拘提伍男等人到案。(圖 / 中時資料照)

據瞭解,伍男與旗下幫衆屬於竹聯幫明仁會「南新莊分會」。警方查出衆人活躍於新北市新莊、樹林、桃園龜山等地專門吸收中輟生加入幫會,更屢次於樹林區等地持械鬥毆,行徑囂張,今年3月6日時也曾前往臺北萬豪酒店,參與仁堂明仁會的春酒餐敘。

警方追查發現,涉案褚男同時與其中一名賣淫少女互爲情侶關係,未料卻趁着一次發生性行爲時,以手機偷拍性愛影片後逼迫對方下海賣淫。另一名巫姓少年同時被警方從其數支手機中查獲罪證,後以涉妨害秩序案移送調查。

偵查期間,伍、褚二男否認犯行,新北地檢署昨依違反兒少性剝削條例之「意圖營利而媒介少年爲有價性交行爲」、「意圖營利而以脅迫方式使少年爲有價性交行爲罪嫌」起訴二人;至於褚男同時另涉刑法「與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女子性交」、及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的「拍攝少年性影像」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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