豬頭行賄被判當選無效 花蓮玉里鎮長龔文俊嘆:是「廢棄物」
龔文俊喊冤,法院認定豬頭行賄,其實都是屬「廢棄物」。(王志偉攝)
龔文俊由律師陪同否認法官指控。(王志偉攝)
花蓮縣玉里鎮長龔文俊被控去年選舉期間送豬頭、豬隻、酒水向原住民部落行賄,民事與刑事庭都判當選無效。龔文俊今上午由律師陪同否認行賄,他從事養豬事業多年,豬頭與腳受傷豬隻必須淘汰屬「廢棄物」,都是無價料,這樣贈與行爲已行之多年,不是爲了選舉買票。
龔文俊被控違反選罷法,花蓮地方法院本月初判刑5年、褫奪公權6年。龔另於6月底被判民事當選無效。法官控,龔爲拉攏原住民部落,由林姓椿腳居間聯繫2位部落頭目及副頭目,分送豬頭、豬肉、酒水等給部落耆老,請求召集族人宴飲,幫他拉票,其中一人接受並宰殺豬肉供族人分食,另一人擔心牽連賄選而拒絕。
面對法官控訴,龔文俊上午由辯護律師簡燦賢陪同否認賣票,他說,從事養豬事業近40年,數十年來爲避免浪費,會把腳受傷、體重不足等無出售經濟價值的傷殘豬隻送給有需要的人,非選區才送,中南區鄉鎮需要也送,卻成了賄選買票物品。
龔文俊說,過去豬頭下齶會賣給齒模用途,豬頭成了試驗後的殘料,腳受傷的豬則因體重不足,必須淘汰銷燬等,都是屬無價料,這些廢棄豬隻若無人需要,會依照事業廢棄物處理且還要付費,他也說,長年來都會詢問地方有誰需要,也能成爲「廢棄物利用」,對收受的人爲了處理豬隻,反而是負擔,也非有價的贈禮。
不過,他說,法院判決內文多處卻將這些廢棄豬隻都寫成「豬肉」,真的是慾加之罪何患無詞。
律師簡燦賢認爲,檢調監聽長達9個月,查無金錢買票也無致贈貴重物品,而是兩個豬頭,一個腳受傷豬,龔經營的牧場不能注射抗生素與疫苗,腳受傷的豬可能受到感染,原住民朋友可能或認爲浪費而有需求,案中有原住民朋友主動要求需要這些傷豬,不過不被法官採信,他認爲法律不能恣意擴張,原審判決有錯誤所在。
龔文俊強調會上訴找回清白,盼二審法院能儘快釐清事實。龔文俊本月10日停職,由縣府派鎮公所秘書暫代鎮長事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