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學恆強制猥褻判刑11月確定坐牢 法官再判賠鍾沛君35萬元

名嘴朱學恆酒後強吻臺北市議員鍾沛君,依強制猥褻罪判處有期徒刑11月確定,近期發監執行,性侵案起訴後,鍾沛君向朱提侵權損害賠償求償500萬元,臺北地院審理,今天判朱應賠鍾女35萬元。可上訴。

朱學恆2022年7月20日下午10時18分前邀約鍾沛君喝酒,鍾女提議也想邀請陳菁徽與宴,朱隨即表示要到隱密、空間較大的包廂,由陳女向臺北市安和路「鮨処律」餐廳訂了包廂,約8月6日三人共餐、飲酒。

當天晚間9時25分,陳菁徽配偶蔡政哲接送陳菁徽進入餐廳包廂,未久,陳菁徽、蔡政哲離席,朱學恆2度強吻鍾沛君的嘴脣,藉身形優勢、不顧鍾女撇頭反抗,強吻及伸舌碰觸鍾女的嘴脣,強制猥褻得逞。

一審時,法院判處朱學恆有期徒刑1年2月,朱提上訴,二審合議庭法官安排調解,朱希望賠償鍾沛君150萬元外加道歉,後來加碼爲200萬元;朱表示,他已深受煎熬,對鍾女也感到愧疚,願意當庭認罪,求能獲得緩刑宣判,但鍾女不爲所動。

鍾沛君反批朱學恆「我不是商品,不要用價碼來羞辱我」,合議庭審結,撤銷改判朱有期徒刑11月,朱因放棄上訴判刑定讞,近日將發監執行。

鍾沛君於檢察官起訴朱學恆後,向朱起訴求償500萬元,承諾獲判賠的金錢,要全數做爲公益用途,法院分案審理,採行不公開審理制,鍾沛君、朱學恆則各自委任律師到庭攻防,本月5日辯論終結,今天上午宣判。

媒體人、名嘴朱學恆。記者曾原信/攝影

臺北市議員鍾沛君。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