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肥貓董事 金控旗下子公司卻「漏了一角」?
配合上市櫃公司擴大抓肥貓董事,金管會也將上市櫃金融業一併納入,但僅限「上市櫃」。本報資料照片
配合上市櫃公司擴大抓肥貓董事,金管會也將上市櫃金融業一併納入,但僅限「上市櫃」,等於金控旗下子公司,如子銀行、子保險和子證券等,因爲屬公開發行公司,並未在這次董事酬金資訊透明的範圍內。
這次新增訂、需揭露個別董事的一項條件是:公司最近年度稅後衰退達10%且逾500萬元,及平均每位董事酬金(不含兼任員工酬金)增加達10%且逾10萬元。簡單說,就是公司獲利衰退、但董事卻加薪。
這最大問題是,這項揭露僅及於「上市櫃金控、銀行、保險業和票券」等四大業別,換言之,例如A金控賺錢(不符揭露標準),但A金控旗下子壽險業大賠,子壽險業董事卻加薪時,在個別年報上也不會揭露。
更何論,多數金控董事都是兼任子公司,例如某甲同時擔任金控、子壽險董事,金控端並未加薪、但可能卻在子壽險加薪了,外界也看不到。
銀行局副局長童政彰坦言,修法時是參照期局規範,僅針對符合一定條件的上市櫃公司需揭露個別董事酬金,考量法規延續性和監理一致性,因此金融業也延續同樣的立法精神,僅限「上市櫃」,法規有30天預告期間,會參考外界意見納入考量。
相關官員也坦言,若把「源頭」再往上鎖,例如擴大到連公開發行公司的銀行、證券、壽險等(因所有金融業都是公開發行公司),這可能範圍又太大了,一些小型或是在臺外銀是否要適用這麼嚴格規範,也是需評估的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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