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訪馬顏昕:廣州數據立法擬落實公共數據運營,推進公共數據與非公共數據融合開發

南方財經全媒體記者伍素文 廣州報道

近日,《廣州市數據條例(草案修改稿·徵求意見稿)》公佈(以下簡稱《意見稿》)。這是繼2023年7月後,廣州市數據條例再次公開徵求意見,擬於2024年11月進行第三次審議並交付表決。

南方財經全媒體記者梳理髮現,本次《意見稿》從數據資源、數據要素市場、數據產業發展、南沙深化數據開發合作、數據安全等方面提出了八章共45條。相比於去年,《意見稿》無論在章節設置還是具體條款上均有較大變動。

《意見稿》在公共數據授權運營等關鍵制度上有何最新安排?相關條款的變動有何深意?南方財經全媒體記者專訪了華南師範大學數字政府與數字經濟法治研究中心主任馬顏昕。

在他看來,隨着數據要素開發進入2.0階段,廣州希望成爲這一階段在制度上真正落實數據要素探索的最早一批城市。從目前的《意見稿》來看,公共數據運營、非公共數據、行業數據空間等都是值得關注的重點。隨着城市間數據要素競爭加大,粵港澳大灣區要加強協同立法來建立統一的數據要素規則。

公共數據授權運營的“廣州特色”

南方財經:廣州是全國率先啓動數據要素市場化配置改革的城市,近年來出臺了《廣州市數字經濟促進條例》《廣州市公共數據開放管理辦法》《關於更好發揮數據要素作用推動廣州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等文件。但相比於其他省市,數據條例出臺的時間不算早,有何考量和特點?

馬顏昕:數據要素開發已進入2.0階段,不再是過去傳統經驗的總結,而是有了大量新的制度探索。廣州的數據立法將不只是總結過去的經驗,而是希望能構建面向未來的數據要素探索框架。《廣東省數據條例 (草案徵求意見稿)》也於日前公佈。相比省數據條例要全盤統籌考慮,廣州只需要關注自身發展的具體需求,也就意味着舉措可以相對細化務實,更注重部門協同。《意見稿》中很多條款是落到具體制度,甚至是具體項目上的,譬如提到的“市、區人民政府及其部門應當建立首席數據官制度”“市人民政府應當建立公共數據運營機制,確定公共數據運營機構”等,具體制度的相關配套文件和配套機制也在推進中。

南方財經:本次《意見稿》在公共數據運營方面有何值得關注的亮點?

馬顏昕:《意見稿》在公共數據運營的相關條款上,與《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快公共數據資源開發利用的意見》以及國家數據局近期發佈的《公共數據資源登記管理暫行辦法》《公共數據資源授權運營實施規範(試行)》兩個文件的徵求意見稿,發展方向是一致的。

廣州市公共數據授權運營跟其他地方也有明顯的區別。一些地方進行公共數據授權運營時考慮將數據資產進行金融性操作來增值,廣州的公共數據授權運營核心目標還是希望把數據資產的數據資源價值發揮出來。這體現在,《意見稿》提出“公共數據運營機構負責本市公共數據運營工作,搭建公共數據運營平臺,向數據處理者提供安全可信的公共數據資源和數據開發利用環境”等,這也是廣州數據條例比較務實的一點。

南方財經:在數據要素市場方面,《意見稿》中提及的“數據資產管理和會計入表”“數據資源會計處理”“數據要素統計覈算”“評估考覈”等,都是比較新的探索。其中,廣州明確提出了數據資產管理和會計入表,釋放了什麼信號?

馬顏昕:推動數據資產入表是廣州在數據資源開發中必不可少的工作。廣州數據資產入表比較大的一個特色在於,廣州數據交易所、數據經紀人等主體會協助企業進行數據資產入表,在企業數據上架前完成合規審查,上架後會推動交易形成價值錨定。在這個過程中,數據產品既證明了其合規性,又證明了價值性,爲後續入表提供了非常堅實的基礎。

現在數據資產入表備受關注,外界最大的期盼是能釋放價值,最大的擔憂是怕變成泡沫,廣州的這樣模式能夠防止泡沫,所以整個探索有重要意義。現在不管是數據經紀人還是其他企業都在探索數據資產入表的道路,廣州在全國來說走得比較領先,《意見稿》中對數據交易場所及數據資產入表都做了比較原則性的規定。

推動政府採購非公共數據,鼓勵建設行業數據空間

南方財經:《意見稿》在數據產業發展方面,從產業扶持、行業、第三方機構到政府部門牽頭技術和場景應用等均有提及。當前,廣州數據產業已初步集聚了一批具有高成長性的企業,正做強做優做大數據產業集羣。如何總結廣州數據產業的整體發展思路?

馬顏昕:可以總結爲“兩個保障”與“兩個牽引”。在保障方面,一是制度保障,提供政策扶持,二是基礎設施保障,建設數據要素的基礎設施。“兩個牽引”,一是數據牽引,通過數據要素來釋放整個社會的產能賦能,二是技術牽引,數字經濟和數據經濟最終是通過數據技術來實現。這樣“2+2”的整體發展框架是沒有變過的。

南方財經:在產業發展上,《廣東省數據條例 (草案徵求意見稿)》列舉了塊數據、數字空間、數據空間等幾大創新方向。廣州則提到“行業龍頭企業、平臺企業等市場主體可以建設安全可信的行業數據空間”。10月18日起國家數據局也公開徵求《可信數據空間發展行動計劃(2024—2028年)》意見。你怎麼看?

馬顏昕:這是尤爲重要的一點。行業上下游把數據鏈條打通,形成了產業價值,最終才能夠賦能實體行業。現在企業越來越重視數據權益,有時候對行業數據供需反而造成了阻礙。以自動駕駛爲例,域外部分國家規定了數據必須集中上交給第三方公立機構,由第三方公立機構用於整個行業和技術的發展,這是一種利他主義的數據使用。地方數據條例很難去解決這個問題,但至少留出一個小切口,那就是在行業數據空間這部分去鼓勵利他性的數據使用,尤其應該鼓勵龍頭企業來創造行業數字空間,帶領行業整體進步。

譬如,《可信數據空間發展行動計劃(2024—2028年)(徵求意見稿)》也提出,擬支持龍頭企業建設企業可信數據空間,構建多方互信的數據流通利用環境,協同上下游企業開放共享數據資源,打造數字化供應鏈,創新數據同源、數據交換、數據溯源機制,提高研發設計、生產製造、倉儲物流、經營管理、運維服務等環節協同效率。

南方財經:對非公共數據資源,《意見稿》提出了“公共管理和服務機構爲依法履行職責,可以通過政府採購方式獲取非公共數據,並納入公共數據資源目錄管理”等。這一提法有何意義?

馬顏昕:通過政府採購的方式來獲取非公共數據,相當於可以直接採購企業的數據服務,企業把數據處理成數據產品後銷售給公共機構,一方面企業可以覈算數據處理成本並從中獲得回報,提高企業開發和處理數據的積極性,另一方面政府可以獲得經過處理後有價值的精確數據,從而提升城市治理的質量,這是雙贏的局面。

南方財經:《意見稿》爲“南沙深化數據開發合作”專設一章,其他省市少有專門爲一個區域的數據實踐設立獨立章節。爲何有此安排?

馬顏昕:《南沙方案》是一個非常高級別的方案,在全國範圍來看,南沙被賦予的站位也非常高。《南沙方案》提出了“加快建設南沙(粵港澳)數據服務試驗區”這一重大試點任務,因此數字經濟和數據在其建設的重中之重。近年來南沙正打造全國數據創新能力高地,廣州數交所就落戶南沙,南沙(粵港澳)數據服務試驗區加快建設,逐漸形成示範效應。今年6月廣東版“數據二十條”也強調,在南沙打造數據要素市場“灣區模式”。

基於這麼一種考量,《意見稿》給南沙一些制度試點的安排。譬如其中提到“南沙區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開展數據跨境流動安全管理創新和試點應用,建立面向企業的數據跨境安全管理指導機制”“推動與港澳在商事登記、社會信用、社會保險、食品安全、醫療健康、商品溯源、跨境支付等營商環境和民生服務重點領域建立數據跨境共享互通互認機制,打造數據跨境應用場景”等,未來也是希望南沙通過這種方式來實現對數據要素探索的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