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之眼】財劃修法 政治爭鬥玩殘財政專業

財政部。示意圖/報系資料照

賴政府定調不修財劃法,行政院上下齊心,反制修法的明槍暗箭齊射,網路流傳的蜚語流言不斷。11月6日,立法院財委會審議財劃法修正草案,財政部竟然於會議中散播錯誤數據;是可忍,孰不可忍。

財政部表示,以明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數進行推估,扣除國民黨團版本草案額外釋出之財源,「中央可用於與發展相關的財源,僅剩1,157億」;若國民黨團版本草案過關,會導致「中央收支無彈性,將嚴重衝擊施政及財政穩健」。其中,「1,157億」的數據,是嚴重的錯誤。

經「事實查覈中心」採證多方資料來源,還原財政部計算公式,上述所謂「中央可用於與發展相關財源」數字之計算,系以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歲出金額,減除下列四項支出後,所計算之差:1. 法定義務支出;2. 國民黨團版草案額外釋出財源;3. 一般性補助款;4. 計劃型補助款。但此一計算式,有三大錯誤:

錯誤一、重複減除。中央對地方之一般性補助款爲法定義務支出的一部分,亦即,項次 3 本來就包括在項次 1中;在減除項次1後,又再減除項次 3,造成重複減除,金額2,501億元。

錯誤二、錯誤減除。中央對地方之計劃型補助款,編列在中央政府各部會的預算項目中,例如,經濟部用於支持地方產業園區計劃經費、教育部提升地方教育資源計劃經費、交通部協助地方改善交通運輸網絡計劃經費…,是不折不扣的中央施政,當然屬於「中央可用於與發展相關財源」,不應減除;項次4遭錯誤減除,金額2,410億元。

錯誤三、減數灌水。經反覆驗算髮現,財政部減除之計劃型補助款總金額爲2,911億元,較錯誤二中所述之2,410億元,遭「灌水」501億元;根據「事實查覈中心」,501億元應來自前瞻特別預算案歲出,與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獨立,不應自總預算案歲出減除。

綜上,財政部於11月6日會議中所提供之「中央可用於與發展相關的財源」,短少金額高達5,412億元。

令人遺憾的是,面對如此嚴重的錯誤,財政部在發現後不僅未予更正,所發佈之新聞稿,至今仍然高掛在財政部官方網站公告,似乎就此「將錯就錯」。此一錯誤的數據,爲包括官方喉舌中央社在內的諸多媒體大肆報導,並在政黨、政客與側翼社羣平臺的加工渲染下,以訛傳訛、積非成是,引發了激烈的政治對立與衝突,加劇了臺灣社會的矛盾與分裂。

財政部主管國家財政大計,專業性毋庸置疑,但在行政一體的結構下,也必須具有一定的政治感知。頂着「專業」與「政治」兩個腦袋的財政部,過往就算是「在演」吧,也還會試着在「專業腦」與「政治腦」之間,找尋平衡;但近年來,「政治腦」已經完全凌駕了「專業腦」,演也不演了。

財政部的計算錯誤,並非無心之過,也不是專業能力的不足,而是在政治先行、爲政治服務下,被遮住了雙眼、矇蔽了心智;一旦放棄了專業,財政部就只剩下斷壁頹垣、滿是遭政治蹂躪後的破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