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約違反母約」北市府:柯文哲讓臺智光多賺2千多萬
北市府今天由發言人殷瑋說明臺智光合約 (母約)與警察局專案費率(子約)的相關內容。記者林麗玉/攝影
臺北市警用監視器傳輸費爭議持續延燒,北市府發言人殷瑋今天拿出100年郝龍斌籤的臺智光母約,與柯文哲任內106年訂的警察局專案費率子約,及每年警察局實際費率對照,發現柯任內籤核的警用監視器月租費率,都不符母約的不得高於95%,蔣市府並計算柯任內開始,至少用人民納稅錢,在2M費率傳輸費上,讓臺智光多賺2千5百多萬元。
對於前市長柯文哲今天也再度針對此案,指是財團勾結議會案例,並稱陳重文只是「肉糉頭」,辦下去會一狗票,並稱「我的部分不會有什麼問題」。民進黨議員林延鳳則要求蔣萬安,應循當年柯文哲辦「五大案」模式,將柯文哲與其當年轄下官員依圖利罪嫌全送檢調與監察院。
殷瑋表示,北市府還要就事實部分,做好相關檢視盤點,若事實更明確,北市府該怎麼做,一定會怎麼做,但還是要建立在事實之上,北市府就是抱持就事論事的態度面對,有多少事實證據,說多少話,這是北市府的原則。
北市府今天由發言人殷瑋說明臺智光合約 (母約)與警察局專案費率(子約)的相關內容,殷瑋說,根據前市長郝龍斌於100年與臺智光訂定的母約提到的「委外建設暨營運案評選須知」,北市府所屬機關等,電路租用費率優惠方案,不應高於100年度支付費率之95%,且不應高於當期行政院政府網際服務網契約價格之95%。
不過市府檢視柯文哲106年訂定的警察局專案費率合約,子約2M月租費爲1684元,比100年時中華電話月租1512元,因母約規定需低於百分之95所以資費不得高於1436元。市府進一步計算106年至113年根據母約規範,與實際臺智光2M價格,總計有2572萬5206.4元的價差。
殷瑋也呼籲,這個價差到底發生什麼事情?北市府會持續來檢視,也希望前市府團隊應該來回答清楚。
至於接下來與臺智光的解除警用監視器傳輸費專案費率合約作業,殷瑋說,如果接下來有更進一步的消息,會來跟各界報告,目前終止合約的過程,已經交由法務局、資訊局、警察局等就必要的程序進行,目前礙於現還在進行中,無法這麼快向外界報告。
殷瑋也強調,北市府與臺智光談判解除警用監視器傳輸費專案費率合約的作業,也絕對會以治安零死角前提下作業,絕對不會影響北市警用監視器的傳輸品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