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金紓困振興貸款期限延長至6月30日 黃偉哲全力協助

▲近期疫情日趨嚴峻,臺南市長黃偉哲表示,協助核發受影響事業證明,讓臺南市企業渡過受疫情影響的難關。(圖/記者林悅翻攝,下同)

記者林悅/臺南報導

近期疫情日趨嚴峻,臺南市長黃偉哲表示,自2020年3月23日以來,啓動受影響事業紓困資金貸款利息補貼協助服務措施,透過多元專人服務,包括專線諮詢、線上申辦系統、申請輔導等措施、協助核發受影響事業證明,讓臺南市企業渡過受疫情影響的難關。

臺南市政府經發局局長陳凱凌指出,中央補資金紓困措施原訂去年底截止,考量全球疫情現況,本方案受理期限延長至2021年6月30日,惟自2021年起申請案件無利息補貼,僅有信保基金保證貸款成數及免手續費優惠,經發局也持續協助企業申請受影響事業證明及介接銀行申請貸款服務。截至2020年5月19日止,臺南市已有8546件核貸融資案、核貸金額409億元。

本資金紓困方案系針對營業額下降達15%之企業商家提供申貸服務,包含營運資金貸款、振興資金貸款及舊有貸款展延三大方案:(一)營運資金貸款:額度最高爲500萬元,由信保基金提供10成保證,惟貸款期間不得對員工實施減班休息、減薪或裁員減損員工權益之行爲,亦不得解散、歇業或有其他主管機關公告情事。(二)振興資金貸款:中小型企業貸款額度最高爲1.5億元,非中小型事業最高5億元,並由信保基金提供8至9成信用保證並免收保證手續費。(三)舊有貸款展延:受影響事業如有舊既有貸款展延攤還本金之需求,可洽承貸金融機構協議展延,展延期間第1年免收保證手續費。後續如有疑問可洽服務專線06-2954293,本方案證明申請網址爲http://invest.tainan.gov.tw/financ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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