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曝當小三「擔心上街被呼巴掌」女員工密戀老闆慘賠20萬
自曝當小三「擔心上街被呼巴掌」,女員工密戀老闆慘賠20萬。(示意圖/Shutterstock)
桃園一名女員工與公司已婚老闆發展婚外情,2人姦情被老闆娘發現後告上法院求償200萬元。小三出庭時辯稱老闆騙她「已離婚」才交往,不過法官勘驗她與同事談心對話,發現她曾自稱「電視演的是對的…小三都不會有好下場」、「擔心走在路上會被他老婆呼巴掌」等,因此不採信其說詞,判她應賠償給付20萬元。
據判決書指出,老闆娘主張與丈夫2009年結婚,育有2名子女。怎料小三任職於丈夫經營之商號期間,明知丈夫已婚竟與其交往,2人有同牀共枕、摟抱、親吻等親暱之舉,顯然逾越一般男女正常交往分際,小三行爲已侵害她的配偶權,致其精神上受有痛苦,因此提告求償200萬元。
法庭審理時,小三則主張,不論憲法上或法律上皆未承認有「配偶權」之存在,縱認配偶權爲法律上權利,權衡配偶權與性自主決定權後,她的行爲亦無不法性;況且與老闆交往時,對方聲稱「已離婚」,她因而受騙誤以爲2人婚姻關係已終結,又她無從查證對方婚姻真實狀態,並無侵權行爲之故意或過失;退步言,假使她有侵權情事,老闆娘請求之損害賠償數額顯屬過高。
法官勘驗對話紀錄發現,小三曾向同事稱:「他沒有對不起我什麼,當初我一開始就知道他有老婆」、「一開始每個認識的人總跟我說我到最後會一無所有,我都不信,但結局好像總逃不過這個結果,果然電視演的是對的…小三都不會有好下場的唄」、「我以前一直擔心走在路上會被他老婆呼巴掌」等語。
法官認爲,小三在明知老闆婚姻關係存續之情形下,猶與其爲同牀共枕、摟抱、親吻等親暱之舉,破壞夫妻共同生活之圓滿安全及幸福,系以背於善良風俗方法,不法侵害老闆娘配偶權,且情節重大,判小三應賠償給付2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