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殺?被槍殺?老闆喂毒槍殺同志男友案撤銷發回
▲同志男友遭槍殺案,最高法院再度撤銷發回更審。此爲示意圖。(圖/視覺中國)
富芮源公司負責人陳萬庭,不滿劉姓同志男友提分手,2016年間約出到摩鐵,先以毒品迷昏劉男,再持槍朝太陽穴射擊,殺害劉男。一二審均將陳男重判有期徒刑18年,更審改判17年。案經最高法院審理後,認爲無法釐清到底是自殺還被槍殺,因此12日再度撤銷發回更審。
本案死者劉男與女友交往多年,2人多次分合。2014年間,劉男進入陳萬庭公司工作,2人竟發展成同志情侶,還在新莊租屋同居。後來劉男又與女友複合,女友探視劉男時,目擊2男竟一起洗澡,且裸睡的劉男身旁還有用過的保險套與潤滑液,女友暴怒,要求男友分手「搬出來」。
劉男因此向陳萬庭提分手,陳男不滿,2016年2月晚間,2人又相約投宿新北市中和區某汽車旅館,陳男先在飲料中加入安非他命、愷他命等多種毒品,等劉男昏迷後,再持槍近距離朝劉男太陽穴射擊,一槍斃命。陳男行兇後先打電話到櫃檯要求叫救護車,並將毒品、子彈藏匿後離開。警消獲報到場,發現子彈從劉男頭部左側射入,房內還有情趣用品,循線逮捕陳男。陳男遭提起公訴。
一審法院依殺人、槍砲等罪將陳男判刑18年,併科罰金6萬元,褫奪公權8年;另外吸毒部分判刑5月,得易科罰金。二審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全案經受度撤銷發回後,高院更一審改判17年。陳男曾對記者強調,人不是他殺的,一定會上訴,但3次判決均認定他下藥迷昏死者後,對死者開槍,並營造自殺假象。
案件上訴最高法院,最高法院依照鑑定報告,認爲死者於受槍擊時,是否因毒品而處於昏迷狀態,或系因意外,或自爲,甚至他殺,都應詳盡調查;但原判決認定死者受槍擊時已無法自行舉槍擊發,卻未詳盡調查。另外鑑定報告也依照死者手上高速噴濺的血跡,認爲死者可能被槍殺,也可能自行持槍擊發,但原判決卻只採用被槍殺爲判決基礎,理由不備,因此撤銷原判決,發回高院更二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