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首男:搶女童腳踏車+1元 警狂找被害人反揪出他這件事
▲1名患有精神疾病的吳姓姓男子,跑到市警五分局「自首」行搶國小女童腳踏車及現金1元,因吳男自稱犯案地點是三分轄區,由三分局帶回查處,惟根本查無此事。((圖/記者林悅翻攝)
1名吳姓男子,跑到市警五分局「自首」行搶國小女童腳踏車及現金1元,因吳男自稱犯案地點是三分局轄區,三分局派員帶吳男返回查處,惟警方查了老半天,根本沒有吳男所言案情,警方查出吳男患有精神疾病,最近剛從療養院出來,家屬要求警方強制送醫,警方在吳男同意下,將他強制送醫治療,結束這場鬧劇。
據瞭解,臺南市警三分局3月25日深夜11時16分許接獲勤務中心通報,有1位44歲吳姓男子(治安顧慮人口),於深夜11時許,騎一部自行車至臺南市警五分局和緯派出所報案要求「自首」,吳男自稱於25日晚上8時許在臺南市安中路三段強行奪取一名國小女童的自行車及1元現金,但正確發生時、地都不詳,要求警方逮捕他,他要吃牢飯。
三分局據報派員前往五分局和緯所瞭解案情,吳男表示故意要犯重大刑案讓三分局難堪,所以作案後才至五分局自首。三分警方初步調查,警方並無接獲吳男所言類似案情之報案,惟警方調查發現吳男疑似有精神疾病,居無定所,2周前剛從精神療養院出院,但近日疑涉嫌在一、五分局轄區鬧事。
由於吳男所言之搶案案發地在三分局轄區,經與五分局協調,由三分局將吳男帶回查處,並帶吳男到「現場」指證他犯案時地及作案過程以釐清案情,但吳男雖指證歷歷,惟警方整夜調閱所有監視器影像觀看,確認並無吳男所述情狀,吳所供案情應是虛構。
警方爲求慎重,並將該部腳踏車影像公佈在吳男所稱的國小,請校方協助查詢是否有學生遺失或被搶腳踏車,但校方查詢後回覆警方,查無該校學生有遺失或被搶腳踏車情事。令警方忙了一整晚,卻白忙一場。
直到3月26日上午7時許,警方聯繫上吳男住在住桃園的姐姐,吳男姐姐向警方表示,吳男患有精神疾病,返家會毆打老年癡呆之老父,請求警方通知強制送醫;吳男也向警方自承有患精神疾病,並願意強制治療,經警方聯繫後,於26日上午7時51分許,將吳男送精神療養院就醫治療,結束這場鬧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