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時報「獨家」指葉毓蘭關說遭法院打臉 記者判拘20日

國民黨立委葉毓蘭。(本報資料照/劉宗龍攝)

臺北地院

自由時報去年報導警界出身的「國民黨立委」關說香港影視大亨向華強及兒子向佐申請依親案,被影射的立委葉毓蘭,向臺北地院自訴自由時報報社負責人林鴻邦、記者陳鈺馥加重誹謗罪;臺北地院審理後,判林鴻邦無罪,另陳鈺馥判決拘役20日,得易科罰金2萬元。可上訴。

自由時報2021年2月3日以「獨家」報導,指移民署爲使向華強能開心過年,在農曆年前將不會召開聯審會議,不過,近來有1名警界背景的國民黨立委頻向主管機關遊說,要協助向華強取得依親居留資格,讓公務員相當爲難。

該報導並稱,知情人士指出,移民署官員多數畢業於中央警察大學,1名警界出身的國民黨立委熱衷爲向華強依親居留案奔走發聲…;有些官員因爲認識或被教過,都顯得相當爲難等。

葉毓蘭認爲被影射,憤而自訴提告,她主張報導中的字眼「警界」、「國民黨」、「立委」 是在影射她,她從來不認識向華強,提告是爲捍衛警消的權益,葉表示,她另將向報社負責人、記者求償5000萬元,如獲得賠償,將作爲照顧警消、移民署的基金。

北院傳喚林鴻邦、陳鈺馥2人,林辯稱不清楚有相關報導,北院認爲,林鴻邦雖身爲報社負責人,但該篇新聞報導未經林鴻邦的審覈,林的說法可信,且葉毓蘭的舉證無法認定林參與採訪、撰寫、查證,判林無罪。

不過,北院認爲,陳鈺馥撰寫的報導內容,會引發讀者對立委以影響力干預行政機關裁量權的負面評價,依加重誹謗罪判決拘役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