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大選日 上班可領雙倍薪水!
本週六(16日)爲總統大選及立法委員選舉日,勞動部表示,若當天具投票權的勞工排定上班,依法規定可放假一天,若僱主要求出勤,應給雙倍工資、不能換假,如果未依法給假或給薪者,將處2~30萬元罰鍰。
勞動部指出,各類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投票日,依《勞動基準法》第37條及其施行細則第23條規定指定爲應放假日,因此如果具有投票權且該日有工作義務的勞工,依法可放假一天,且工資必須照給;若僱主徵得勞工同意,要求勞工在當天出勤,則需加倍發給工資。
如果不願意付加班費想和勞工約定換假,對此勞動部說「不行」,因爲投票權只能在投票當日行使,其性質與一般休假日(國定假日)不同,所以該放假日不能與其他工作日對調。
而僱主如果未依法給假或給薪者,可處2萬元以上,最高30萬元之罰鍰,因此勞動部提醒業者應遵守規定,勞工若發現權益受損,則可就近向當地勞工行政主管機關申訴。
►►►關注2016,歡迎加入《ETtoday筋斗雲》粉絲團。
資訊恐慌症發作?下載「ETtoday新聞雲APP」快速補給→iOS:https://goo.gl/rmIDdxAndroid:https://goo.gl/XPe8Uj