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屋被拒!粗工互扶持…走到南港社福中心求救  講沒幾句就哭了

圖文/鏡週刊

去年新聞爆出南港貨櫃屋事件,在南港地標菁華區、國際級豪宅建案旁,有20位住民羣租在滲水的鐵皮貨櫃屋裡,每人居住空間僅1.7坪,月租3,300元,媒體形容爲「人間煉獄」,違建貨櫃屋經市政府火速拆除,住民被輔導遷居。

爲何有人自願住在人間煉獄呢?我們採訪3位貨櫃屋住民後發現:簡陋的住宅法規、租屋市場地下化、節節高漲的租金與歧視,和難以持續的福利政策,讓經濟弱勢難以安居。

去年潮溼的11月初,我們來到臺北市民大道上、剛被拆遷的南港貨櫃屋。十多個20呎貨櫃堆放,櫃門深鎖,鋼條與廢棄雜物散亂一地,一間僅容單人站立的破陋廁所,帶着層層黃垢,飄來一陣黴味與尿騷味,難以想像5個月前,這裡曾是容納20人的小聚落。多位附近居民表示,每天上下班經過,只見經年堆放的貨櫃,從來不知道里面竟有住人。

這裡是柯市府「東區門戶計劃」的核心地帶,位處購物中心CITYLINK正對面,距離三鐵共構的南港車站200公尺、北區流行音樂中心400公尺,更緊鄰「南港輪胎」開發的超大型豪宅建案「世界明珠」,該建案一坪170萬元,建商廣告寫着:「Discovery頻道全程拍攝記錄興建過程。」卻沒人想記錄寄生在旁的貨櫃屋蝸居小民。

「南港貨櫃屋」宛如寄生在珍珠旁的砂礫。佔地1,122平方公尺,約一個標準泳池大小,大多屬產權複雜的私有土地,68歲的張姓房東侵佔1/4捷運剩餘的國有畸零地,把約20個貨櫃堆疊成2層空間,1樓有鐵皮屋搭建的「福利社」,幾個貨櫃囤放雜物並住人,2樓有5個40呎貨櫃,每個貨櫃以木板隔成五間房,每房約1.7坪,和2間共用的流動廁所兼淋浴間,在黃金地段月租3,300元,含水電

據瞭解,誘人的價格至少吸引18位單身漢和一對夫婦居住,年齡分佈在50至75歲,他們不是靠打零工維生的人,就是無法工作的身障者。曾在議會針對國有土地被侵佔做質詢的臺北市議員王浩說:「有8個住民具福利身分,包括5個低收入戶、2箇中低收,1個外縣市中低收,他們經濟條件差,用野營的炊具煮飯,若翻覆不是燙傷就是火災,那邊出事是時間問題而已。」

去年10月底,南港貨櫃屋新聞曝光,媒體形容這裡是「人間煉獄」。南港社福中心主任林靜莉說:「那裡房間狹小,空氣不流通,基本配備是一張牀,衣服全用一條線掛在牀鋪上方。」南港區長王先黎描述:「旁邊自助洗車場的髒水會往低窪處流,有住民被泡到腳發炎。一樓有洗衣機和幾個瓦斯桶,看起來很髒亂,去年5月勘查時,房門打開熱氣就衝出來,住民們穿短褲、打赤膊,卻還在流汗。老鼠跑來跑去,就怕把瓦斯管咬壞。」住民阿坤化名)記得:「房間都是蟑螂、老鼠,冬天門關着也會冷,雨大一點就漏水,跑給雨追。」

曾住過貨櫃屋的工地主任兼作家林立青解釋:「貨櫃屋如果要給人住,會做3件事:裝冷氣降溫、搭棚子避免直曬,用鋼樑或空心磚架高,否則泥巴溼氣集中,很容易生病。」王浩補充:「貨櫃依狀況分3級,A級是完好、無滲漏,B級是有撞凹和鏽蝕,C級是撞凹、鏽蝕和穿孔,C級以下都不堪用,這裡的貨櫃屋都是C級,1個5萬元以內,房東買10個弄一弄才50萬元,租出去很快就賺回來了。」

我們截稿前仍無法聯繫到張姓房東,僅能憑東明裡長曾漢祺和住民的口述回憶,推測貨櫃屋存在超過10年。調閱建管處資料後發現,早在2013年10月28日就有住人違建的查報紀錄,卻遲至7年後才拆除。建管處主秘洪德豪解釋,當時列入排拆,但以「危害公共安全」的違建優先處理,且依定義未含「貨櫃屋」。換言之,南港貨櫃屋聚落已久,卻因遊走《建築法》灰色地帶,無人理會。

民政局去年底清查統計,臺北市列管的蝸居數量達45處,卻不包含像南港貨櫃屋這樣,連房屋都不算的違建聚落,這次曝光全和60歲的阿坤有關。

2019年1月4日,清潔工阿坤在福利社和幾位住民聊天,那是他們平時活動的「客廳」,「我站着,突然整個人倒下,人昏去都不知影,右手右腳不能動,不知誰送我去醫院,出院才知道右腳中風、左腳尿酸過高(痛風)。」他無親無故,經濟能力差,被社工通報成爲輔導個案,1個多月後出院,被安排住進老人養護機構;但沒多久,他又逃回貨櫃屋住。

2020年4月26日錢櫃大火造成死傷,林靜莉擔憂阿坤租處安危,前往探視,發現居住環境惡劣,便報告區長王先黎。王先黎請警方清查住民人數與身分,並會同10個局處單位會勘,迅速擬定遷移住民和拆除貨櫃的計劃。6月社會局協助住民遷離,有17人另尋租屋處,3人依親。7月房東自行拆除貨櫃時,高溫鐵水滴落引發火警。直到10月,才由建管處依違建強制拆除2樓住人的貨櫃屋。

南港貨櫃屋迅速結案,南港區長的明快處置也獲柯市府在社安網會議上表揚。然而我們不禁好奇,爲何有這麼多住民,甘願蝸居在都市菁華區裡的「人間煉獄」呢?

瘦小的阿坤來自臺中,他拄着撿來的柺杖、用臺語說:「我是孤子,囝仔愛迌,字一半不識,少年就出來工作,以前住家裡,後來爸媽房子賣掉,我媽叫我上臺北工作。」30多年前他到臺北做清潔工,1周工作6天,可賺2萬多元,大多住在鐵皮屋或工寮,狀況好時住過月租6,000多元的公寓雅房,但後來繳不出房租,就被朋友介紹到南港貨櫃屋居住。

他認爲繳不出房租,是因爲物價飆漲,乾麪從30年前一碗20元,漲到一碗4、50元,還是小碗的。薪水不變、物價翻倍,他安慰自己:「還好我胃口不大。」2年前中風,爲何不接受機構安置?「我想出來走走,就出來走走,多自由啊,這就差很多耶!」我們約在公園訪談,儘管阿坤不良於行,仍舊來去如風,我轉頭和其他住民說話,他馬上就不見蹤影。

有自由的地方,纔是「家」。同樣從機構跑出來、住進貨櫃屋的,還有住民中最年輕的阿文(化名)。50歲的阿文國中畢業,卻是住民最信賴的對外溝通窗口。他出生於臺北內湖父母是送貨工,家境小康,年輕時和女友生下一女,女友就跑掉。當時阿文的媽媽要洗腎,女兒要人照顧,父母逼他花2、30萬元娶大陸配偶,「我不想跟大陸妹結婚,他們的心態像請外勞,所以我跑掉,自己生活,小二的女兒給爸媽養。」

他原本是打磨大理石地板的技術人員,月薪45,000元,沒想到10年前,老闆騎車載他趕工地,酒駕自摔,害他頸椎斷裂,「我頸椎假的,打鋼釘,左半身不能動,都萎縮了,只能靠右腳走路。」他說話吃力,聲音含糊,許多詞語我必須反覆確認。

他無法工作,生活也無法自理,唯一的妹妹嫁人,父親把他送進護理之家,他形容那3年半像是「被關在裡面」,於是「我偷跑出來,前老闆分期賠我115萬元,口袋有點錢,就去基隆租屋。」有次,他領2萬元放口袋,但手不方便,沒放好就掉了,「我忽然生不出錢,把押金住完,就回臺北跟朋友借幾千塊錢,睡公園。有人通報社工,把我送到流浪之家,又幫我申請身障補助。」

他幾度在租屋、收容所和公園間徘徊。3年前,負責賠償的老闆罹患憂鬱症,付不出剩餘賠償金,他的存款也見底,他認爲內湖家裡小,父母身體不好,回家只是造成負擔,於是經人介紹住進貨櫃屋,靠中低收入加身障補助,「1個月8,500元,扣掉房租3,300元,剩5,000多元,自己煮飯,生活還過得去。」

許多媒體將南港貨櫃屋的罪魁禍首,直指侵佔國有地的「惡房東」;但王浩認爲,房東固然投機又違法獲利,但「他也提供收容經濟弱勢的地方。」長期扶助弱勢租屋的崔媽媽基金會居扶部主任馮麗芳直言這是供需關係,「蝸居環境差,至少房東願意租弱勢者,如果全都剷掉,他們要住哪?沒多少房東願意接受他們。」

阿坤後來才知道,當時中風送他上救護車的人就是房東。他認爲房東人不錯,有多的飯菜、餅乾會不定時分給大家,平時在福利社賣保力達、香菸、飲料、啤酒、泡麪,價錢跟外面一樣,更重要的是能讓住民賒帳;「但我繳不出房租,也被趕過2、3次,我還是硬住,沒地方去,就晚一點交,不然要住哪?他會大小聲,但是沒有把我拖出去。」

房東的「仁慈」與房客的「無奈」,形成特有的依存關係。林靜莉認爲最大問題是,「住民不相信有人會幫他們」,起初社工訪視不到住民,以爲他們是外出做工,後來才發現有些住民是刻意躲避,「他們不相信住那麼久的地方,說拆就拆,對他們來說,這裡便宜又有朋友互相照顧,他們沒意願搬家。」直到去年5月底建管處張貼拆除通知,阿文才帶着阿坤和戴伯(化名),來南港社福中心求救,3個人蹣跚跛行卻相互扶持的身影,令她印象深刻。

社福中心的謝姓社工回憶:「戴伯剛來很害怕,講沒幾句就哭了,他手足不親,沒有子女,又是經濟弱勢,現在連住的地方也沒了。我帶他申請低收補助,他就跟我交代遺言,說死了要埋在老家,他不信自己能申請到補助,直到拿到低收補助公文才相信。」

外人看來毫無居住品質的煉獄,是戴伯唯一能遮風避雨的家。67歲的戴伯,激動地操着臺灣國語說:「我做粗工,工資沒多少,做半死,一天1,100,排不到工就沒有。我在南港貨櫃屋來來去去住十幾年了,房租便宜,主要是沒押金。」馮麗芳說:「不收押金的房東,100個找不到1、2個。2017年通過《租賃管理條例》規定押金上限是2個月,但對弱勢者是沉重的負擔,對房東來說又覺得不夠。」

戴伯來自東部農村,只有國小畢業,當鐵工學徒,30多歲上臺北工作,「公司做化糞池,我年輕時身體很壯,糞管幾百公斤,我一個人拖,住工寮不用錢,1個月賺5、6萬元。」50多歲媽媽過世後,兄弟主張賣掉老家房產和1,000多坪土地,「我沒結婚,不跟兄弟計較太多,他們有老婆、孩子,分比較多,我分不到1,000萬元。」

他在老家附近買房,自稱1年後被人設計,房屋、存款全都沒了,只好來南港做工,卻罹患嚴重白內障,「我以前焊鐵眼睛痛都用冰塊凍着,做1、20年,沒檢查眼睛,也不知道怎樣,後來眼睛不好,不能焊鐵,身邊又沒錢,只能做粗工,時有時無。」沒房、沒存款的工人,沒有退休的權利,戴伯過着賺一天、花一天的日子,拮据時就住貨櫃屋,手頭寬裕就搬出去住。

貨櫃屋像黑洞,屢屢召喚、回收底層的工人。林立青解釋:「現在工人比較弱勢,因爲大型工程都找外籍移工,比較好用。而且人力公司也挑工人,要他們找新居住地滿難的,不像艋舺公園或南機場有羣聚的力量。」王浩也說:「南港早期是工業區,社福設施比較弱,這些人不易得到政府訊息,只能透過警方把他們找出來。」

然而弱勢羣居也會發展出互助精神。謝姓社工回憶,住民常會互相幫忙,行動不便的阿文常識豐富,經常是其他住民諮詢的對象,「戴伯像阿文的腳,阿文像戴伯的腦,所以他們說要住一起,讓我很感動。」崔媽媽基金會的吳姓社工爲戴伯、阿文、阿坤等4位住民,合租一層公寓,補貼租金和押金,她形容:「他們的房間比原本至少大5倍,沒有誇張。」戴伯說:「以前皮膚會長一粒一粒的,會癢、抓了就破,現在都好了。」

根據內政部營建署規範的「基本居住水準」,獨居者最小空間應達3.95坪,且須具備大便器、洗面盆及浴缸或淋浴等3項衛浴設備。都市改革組織秘書長彭揚凱直言:「我國法規很簡陋,只規定居住面積,通風、採光、安全都沒規範,問題是不符居住水準,也沒有對應政策處理。」

事實上,居住品質從來不是這羣住民的優先考量,因爲租屋市場上,節節高漲的租金和租屋歧視早將他們排擠在外。王浩認爲:「臺北隨便租套房至少1萬元,他們租不起;就算他們租得起,房東也不願租給底層的老殘病窮,萬一在裡面掛掉怎麼辦?」

吳姓社工坦言:「我幫他們找租屋1個多月,至少被拒絕十幾次。他們福利補助不多,只能找一人3、4千元的房子,這邊租金2萬元,補助7,200元,剩下的4人協調分攤。」租屋歧視是無形的壓力,吳姓社工堅持不讓我們探視住民的新居,深恐房東發現租給弱勢,就不願再出租。

這反映出臺灣租屋黑市的問題。彭揚凱說:「當租屋市場8成地下化,政府就不知道誰在租房子?房子在哪?所以什麼都不能做,只能等個案曝光再補救,永遠見樹不見林。像我們那麼多違建,爲何不拆?因爲拆了,政府也沒能力安置居民。」

目前政府扶助弱勢租屋有3大政策:租金補貼、社會住宅和包租代管。但租屋黑市下,房東爲規避租屋重稅,往往不準房客申報租金補貼;而社宅僅提供3成比例給弱勢者,供不應求,且財務需自給自足,導致租金過高。包租代管則是藉減稅優惠,鼓勵房東將房屋交給業者招租,再以折扣價格轉租符合資格的民衆,並代爲管理。馮麗芳指出:「包租代管有爲我們開拓屋源,但半數業者拒絕社工看屋,他們覺得弱勢有風險,很麻煩。」政府友善弱勢的居住政策,卻排擠真正的弱勢。

彭揚凱總結,南港貨櫃屋案的根源是人的需求,底層需要租得起的房子,於是出現低廉又低品質的非法住所,才能省去成本,他建議國家應積極介入處理,「首先讓租屋市場正常化、合法化,無法掌握租屋狀況,就難推出有效的對應措施。再來,補貼資源要優先照顧弱勢,例如無自有住宅的低收戶,爲什麼有高比例沒去申請租金補貼?第一是他們不知道有這個政策;第二是他們拿補貼,就要住在合法租屋,租金從3,000元變6,000元,那不如選3,000元,這是補貼額度不足;第三是房東不租給他,這是最底層、最尖銳的問題,政府目前沒有要積極處理。」

阿文現在的租金加水電,每月約是3,500元,仍有不錯的居住環境。他身材高瘦,走路一跛一跛,但堅持不拿柺杖,把自己打理體面,他說:「我(殘障)去外面吃很難看,拿碗、走路都不方便,在家裡電鍋煮一鍋飯、一鍋肉,就能吃1個禮拜。」日子好像還過得去,但他深層的憂慮是:不知房東何時會收回房屋?況且他還年輕,距離領到老人津貼尚有15年,邁向安居的路,他不知道還要走多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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