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老死囚拚生機 寫信給大法官

憲法法庭就死刑是否合憲23日進行言詞辯論,大法官陳忠五(左起)、楊惠欽、謝銘洋、詹森林、張瓊文、許宗力、許志雄、黃瑞明、黃昭元、呂太郎、蔡宗珍、朱富美出席。(杜宜諳攝)

死囚王信福寫信表示,「死刑的案件是不是要很慎重?是否爲求其生不可得?爲什麼我的案件,法院可以一句話這麼草率地判死刑?」(翻拍司法院官網)

憲法法庭昨進行死刑辯論,攸關37死囚是否可「逃死」,引發全國關注;涉殺警案的「最老死囚」王信福透過律師寫信給大法官「希望爭得死刑違憲的判決、求一線生機」,但法務部檢察司副司長簡美慧在法庭上直言「死刑是讓被告爲自己犯下的罪刑負責」。

72歲王信福因涉槍殺2員警在2011年判死定讞,至今未執行槍決,是目前臺灣最老死囚;他在憲法法庭開庭前,寫信給律師向大法官轉達他的心聲「要剝奪一個人的生命,難道不再需要聽其辯解了嗎?」

王信福信中指出「明明不是事實的事卻得不到理解,申冤而心有不甘,但願大律師們能在法庭上爭得死刑違憲之訴求」,希望 「求得一線生機,再力爭之餘地,換得洗刷污名的機會」

王信福的律師李念祖表示,法律不許被害人報復,憲法也不該允許政府「以應報之名,行報復之實」,不要將死刑冒充「被害人的賠償」;法官認爲該死就判死,量刑時一再使用「人神共憤」、「令人髮指」等字詞,這種缺乏客觀的情緒語言,提供死刑是不理性的證明。

監察院國家人權委員會代表、監委高涌誠指出,人權保障在於生命存在,現存的死刑制度以剝奪人民生命爲刑罰制裁,侵害基本權的核心及本質,與法治國家保障人權目的及國際人權公約相悖。

但代表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發言的律師陳淑貞表示,高達96.7%被害人家屬反對廢除死刑,請憲法法庭不能夠忽視,而且目前死刑制度仍存在,就應該執行死刑,否則犯罪被害人的人權要如何獲得保障,死刑制度是合憲的,不應廢除。

陳淑貞律師在法庭外接受採訪時說,臺南殺警案的家屬認爲,廢死根本是「沽名釣譽、政治操作」。歐盟自從2003年廢死後,就有人開始在臺灣大力主張廢死,但主張廢死比例歷經這麼多年依然沒增高,反對廢死聲浪依然存在,甚至比例還居高不下。

王信福不但寫信給大法官、想藉釋憲程序「逃死」外,另監委王美玉、高涌誠今年3月也籲請法務部對王信福案研議提起非常上訴及再審。最高檢察署昨表示,最高檢已於今年3月22日分案,正由檢察官依法研議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