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檢署前遭潑酸毀了一生 她寫陳情信給法官

男子陳韋傑圖右)不滿蔡姓前女友分手,竟教唆張家豪(圖左)在士林地檢署後方巷子潑酸教訓蔡女受重傷。(林偉信攝)

男子陳韋傑因不滿蔡姓女子分手,去年他教唆張家豪潑酸,導致蔡女毀容並一度命危,一審將陳、張各判刑9年、7年;臺灣高等法院今進行準備程序,蔡女在醫院接受手術無法到庭,她的父親遞交一封女兒寫的陳情信法官

蔡父說,他好不容易養大女兒,但現在女兒體無完膚,傷得很重,他現在得一直照顧女兒,想到女兒受害過程,根本睡不着覺;法官說蔡女整個背部都是傷,可以想見她有多痛苦,被告有沒有賠償被害人,會做爲量刑參考。

26歲陳韋傑與23歲蔡姓前女友間有感情糾紛雙方傷害罪官司訴訟,陳得知蔡女與蔡父去年9月12日下午要到士林地檢署開庭,隨即教唆張男到場等候,並允諾給50萬跑路費,並交給他快遞公司衣服工具犯案後隨即逃逸掩蓋犯行

案發當天下午4點多,張在士林地檢署旁的巷弄內,見蔡女步出偵查大樓,與父親要到旁邊巷弄上車離開,隨即以強酸潑灑在蔡女頭部、背部,造成蔡女2人身體多處灼傷,張逃逸後因遲遲等不到陳匯款,因而向警方供出所有細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