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歲正妹搭公車 遭淫男裝睡搓揉私處1小時崩哭

19歲貌美女學生公車上遭淫男搓揉私處1小時,下車後崩潰大哭。(示意圖/達志影像)

一名19歲貌美女學生,2017年11月間搭公車時,遭一名林姓男子假藉酒意伸狼爪,女學生因涉世未深不敢反抗,因而遭搓揉私處長達一小時,直到下車才蹲在路邊崩潰大哭,其他乘客見狀,好意上前關心,得知女學生遭侵犯陪同報警。高等法院審理後,維持一審判決,依強制猥褻罪林男判刑8個月。

判決書指出,林男事發當日下午四時許從三芝上車,要前往紅樹林捷運站,見女學生獨自坐在公車後方,便主動坐到身旁,隨即大膽將頭靠在女方肩膀上,閉眼裝睡,還用右手撫摸女學生的左大腿內側。

女學生試圖將人推開,但林男死不罷手,繼續強摸女學生私密處,逞欲將近1小時,直到公車抵達終點紅樹林捷運站,女學生才衝下車逃離魔爪,蹲在路邊哭泣,一名乘客見狀上前關心,才知女學生遭侵犯,立刻陪同報警。

林男案發後警方逮捕,庭訊時辯稱喝酒醉,不記得發生什麼事,因女學生不打算求償,只求法官依法論刑,讓林男一聽備感慚愧,不僅當庭認罪,還向女學生道歉。

士林地院一審考量林男從事模板零工月薪約2萬元,離婚後育有2名小孩,又須扶養父親,因而輕判8個月,林男上訴,高院駁回維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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