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票買5百斷連任 彰化5連霸老牌議員被判當選無效
五連霸的無黨籍彰化縣議員林茂明因涉賄選,遭彰化地院判決當選無效成立。(翻攝林茂明臉書/孫英哲彰化傳真)
五連霸的無黨籍彰化縣議員林茂明,因涉嫌賄選,遭彰化檢方提出當選無效之訴,彰化地院今天下午判決林茂明當選無效成立,林茂明成爲彰化縣第20屆議員中,首位遭判當選無效的議員。
林茂明接受媒體電訪時表示,依法他可以提出上訴,因此將等收到法院判決書,再和律師討論後,決定下一步應該要怎麼做。
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規定,林茂明提出上訴後,若二審當選無效也成立,林茂明將失去彰化第一選區(彰化市、花壇鄉、芬園鄉)議員資格,屆時將由落選頭前時代力量議員吳韋達遞補。
判決指出,被告林茂明(64歲)爲彰化縣議員第一選區候選人,爲尋求連任,選前透過吳男、陳男等樁腳,以每票5百元向多位選民行賄,選前一週,吳、陳2人於選前遭檢警逮捕,並查獲4000元賄款,兩人也遭法院羈押禁見,而選舉結果林茂明仍以6691票當選。
檢警調查,被告林茂明先後交付現金5萬元、13萬元給吳、陳二人,要求以1票5百元向芬園鄉選民買票,前後買票行爲有14 次,交付賄賂買票金額共計5萬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