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50淨零2期目標難達成 監院促環境部金管會檢討
監委趙永清今天說,環境部辦理碳定價制度遲延,2050淨零排放第2期目標恐難以達成,溫室氣體應盤查登錄及強制揭露對象應擴大,以提升整體減碳力道,監察院函請環境部、金管會檢討改善。
監察委員趙永清、田秋堇及紀惠容透過新聞稿表示,碳定價制度的相關法制及配套措施,環境部辦理進度已有延遲情形,不利溫室氣體減量業務推動,鑑於國家溫室氣體長期減量目標,已修正調整爲2050年溫室氣體淨零排放,第一期(2016年到2020年)溫室氣體階段管制目標,爲2020年降至260.717百萬公噸二氧化碳當量,較基準年2005年減2%。
監委說,經統計2020年溫室氣體淨排放量爲263.22百萬公噸,已未能如期達成,從2021年1月起已邁入第2期(2021年到2025年),溫室氣體階段管制目標排放期,爲2025年降至241.011百萬公噸二氧化碳當量,較基準年減10%。
監委指出,經統計2022年溫室氣體淨排放量爲264.13百萬公噸,減量實際情形都未如預期,詢據環境部表示,恐難以達成管制目標。
監委說,溫室氣體排放盤查及揭露是企業減碳基本功,截至今年4月30日止,具環境部公告應盤查排放源的事業共553廠,都已在期限前完成溫室氣體排放量盤查登錄作業,未有延遲情形。
監委表示,截至6月30日申報情形,全體上市上櫃公司家數共1809家,永續路徑圖首波適用的企業,涵蓋溫室氣體排放量較高的鋼鐵業及水泥業上市櫃公司,以及實收資本額新臺幣100億元以上的上市櫃公司,計有168家公司,2023年都已依規定在永續報告書揭露溫室氣體盤查資訊。
監委說,金管會推動上市櫃公司完成揭露溫室氣體盤查以及確信時程規劃雖未落後於國際,但爲提升國家整體減碳力道,金管會應研議加速期程及評估擴大強制揭露對象到公開發行公司的可行性。
監委表示,環境部也應儘速擴大公告應盤查登錄對象,優先將高用電的服務業、電信、交通業等納入,才能加速推動節能減碳及相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