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槍擊斃通緝犯過當?檢方傳特警調查責任 網友吶喊支持員警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槍砲、毒品案件遭通緝的男子陳祈安等3人27日凌晨遇上盤查,竟然掏槍向員警開槍卡彈,隨後被保大警方開22槍還擊,其中一顆子彈從他左髖骨射入卡在胸口,經過緊急送醫仍因傷重不治。保安大隊強調,當時是因陳嫌先朝警員開槍纔會還擊,過程中也多對空鳴槍、並未直接朝人射擊,同時也不停喝令嫌犯下車。
根據瞭解,高雄市警方保安大隊,特勤中隊警員施建安、餘和謙等2員,他們27日凌晨在三民區大順路與鼎山街口,發現一輛白色轎車紅線違停而進行盤查,過程中不停喊「不要動、下車、手舉起來、趴下」等語,但是車內3人仍不爲所動,下一秒陳祈安就下車朝餘和謙開槍,所幸發生槍枝卡彈未擊發。
員警餘和謙聽見對方扣動板機的聲音後,立刻開槍反擊並警告施姓員警歹徒持有槍枝,施建安看見餘和謙被歹徒攻擊後,也立即開火壓制歹徒火力,經過一番對峙首先壓制陳姓駕駛,並通報勤務指揮中心申請支援及通知救護車,餘則是在車輛左前方持續對空鳴槍及喝令車內2人立即下車。
▲嫌犯擁有2把衝鋒槍二把、4把改造手槍及子彈305發的強大火力。(圖/記者莊雅婷翻攝)
當支援警網抵達現場進行圍捕時,副駕駛洪男才下車,警方也要求他將後座陳祈安帶下車,隨後便壓制2人。不過,陳祈安現場呈現嘔吐狀態疑似休克,便交由119救護人員實施CPR,並送往醫院緊急治療,發現子彈由左髖骨處射入,卡在左胸,仍宣告不治,現在全案正在向上擴大調查。
消息曝光後,民衆對於歹徒持有強大火力感到擔憂,同時也紛紛支持警方強力執法,臉書各大社團都有網友發文支持,有人說:「辛苦執勤員警們了,還好有你們守護臺灣正義。」、「我們不想再爲警察送終,強力支持高雄勇警。」、「全力聲援警察,我們會盯緊盯牢,看哪間法院會再冒出恐龍法官。」
▲臉書各大社團紛紛有網友支持警方執法。(圖/翻攝自反毒陣臉書)
對此,就有法界人士認爲說,特警這次開槍打死嫌犯,根據過去的經驗來看,可能會涉及業務過失致死、殺人、傷害致死等罪等等,主要的關鍵點是「警方持續開槍,嫌犯是否也有回擊。」若是敵方瞬間掏槍射擊,警方隨後開火反擊,這就屬正當防衛。
儘管檢方也非常支持警方辦案,但仍必須依法分案比對彈道,檢察過程畫面釐清責任,只要用槍情況符「警械使用條例」第4條「警察人員之生命、身體、自由、裝備遭受強暴或脅迫」及刑法23條屬「正當防衛」就可免刑。目前餘、施2員已上交報告,檢方以證人身分訊問後已請回,至於其餘2犯嫌則將移送復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