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個廚房塞大安地下室「爐火24小時運作」 簡舒培憂公安:明年就營運
許多產業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導致業績下滑,然而卻催生出「宅經濟」,讓外送平臺業績翻倍,甚至誕生新興產業「共享外送廚房」。臺北市議員簡舒培質疑,位在大安區的某地下室內,有業者申請使用700平方公尺面積,要設置24小時營業的「共享外送廚房」,其中座位區僅60平方公尺,卻被臺北市政府覈准爲餐廳,而非廠房。對此,臺北市政府迴應,13日上午將去現場會勘。
臺北市議會12日下午進行工務部門質詢,簡舒培提及「共享外送廚房」議題,也就是讓業者租下一個地點,該地點通常地點好、交通方便,隔成好幾個廚房讓不同民衆經營,然後少部分是內食使用,大部分都是與外送平臺合作,做便當直接外送,先由消費者下單,共享廚房再讓外送業者直接帶走。
「但設的地點就是很大問題!」簡舒培表示,位於大安區某大樓設置共享廚房,地上21層、地下2層,今年8月跟建管處申請室裝爲B-3餐廳,上面總共有21層,總共135戶住戶現在都暴跳如雷,因爲該規劃不論是在任何時間,基本服務時間,離峰服務時間,全都是跟外送業者合作,未來預計會有31個廚房、130多個爐火設備,市府這樣覈准給他們做餐廳對嗎?一般餐廳營業時間固定,但共享廚房是24小時營業,若31個廚房可能24小時營業,這還算餐廳嗎?
都發局長黃景茂迴應,若是餐飲業餐廳申請,一定是OK啦,但這是不是屬於餐廳或作業廠房,這還要再評估認定。
簡舒培提到,此案地下室申請的使用面積爲696.72平方公尺,但申請座位區面積僅60.69多平方公尺,座位區使用面積不到一成,還能覈准成B-3餐廳?六分之一的座位,六分之五的廚房,這叫餐廳?難道業者沒有欺騙嗎?明明是在做外送,卻申請爲餐廳,這合理嗎?此外這31個廚房的消防安全設備認定,與一般餐廳一樣嗎?
黃景茂表示,如果是餐飲業餐廳申請,一定就沒問題,但此案是餐廳還是廠房還得評估,這以往沒有案例及經驗,對於行業業別認定有疑慮,可會同商業處做認定。
至於消防安全設備問題,北市消防局表示,餐廳消防標準是屬於甲類,本身有爐火,所以才訂定爲甲類場所,工廠爲戊類。
簡舒培質疑,明年2月就要營運了,爲什麼現在在施工了才說可能有問題?登記爲飲料業、飲酒業、餐館業、其他餐飲業,與預計營業計劃相同嗎?等到正式營運就來不及了,她要求市府13日去現勘,針對建物公安、消防安檢、衛生管理與營業樣態是否合格做認定,未確認之前要求廠商立即停止裝修。對此,建管處長劉美秀表示,13日會邀集局處去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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