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角情慾網 人夫「戒不了肉慾」戰帶球人妻 他驗DNA果然綠爆
人夫與懷孕人妻摩鐵大戰,人妻丈夫帶小孩驗DNA「果然」不是自己的。(示意圖,達志影像/shutterstock)
剪不斷、理還亂,屏東發生一起糾結的4角關係,人妻小芬(化名)懷孕了還跟別人丈夫阿強(化名)數度奔摩鐵大戰;被阿強妻子抓包後還說「你怎麼不好好關好那隻鳥」,認了懷孕期跟阿強發生關係,但否認孩子是他的;而小芬前夫聞訊後帶小孩去驗DNA,「果然」不是自己的。阿強妻子氣炸,不但離婚還向丈夫提告求償100萬元,屏東地院審理後,判阿強得賠前妻30萬元。可上訴。
根據判決書,阿強與前妻於2005年結婚,前妻指控,2017年發現丈夫與小芬互傳曖昧訊息,2019年中丈夫屢屢無故失聯或外出,2019年11月底她終於確認了小芬的身分,小芬也坦承跟阿強的不倫關係,但阿強卻不認帳。
直到2020年發現阿強的手機定位在汽車旅館附近,經友人打電話與小芬聯絡,小芳坦承自己從懷孕3個月起到臨盆前,以每週1至2次的頻率與阿強發生性行爲,不過否認小孩是阿強的。
正宮友人透過臉書找到小芬丈夫,告知小芬與阿強的關係,小芬的前夫帶小孩去驗DNA,果然發現孩子不是自己的。自此以後,小芬不敢再跟正宮友人聯繫。正宮與阿強於2020年5月協議離婚,正宮並向阿強提告求償100萬元。
阿強辯稱,雖然自己曾在2017年間與小芬聯繫,但小芬已於2018年間結婚生子,強調雙方並沒有任何逾矩的舉動。但正宮友人作證,與小芬電話聯繫時,對方坦承一切;而阿強也曾當面對她坦承自己做錯事,「控制不了自己的肉慾」。
屏東地院審理認爲,勘驗各項事證後推算,阿強確實在離婚前3年內與小芬過從甚密,並頻繁發生性行爲,判阿強應賠償正宮3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