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縣市首長連署呼籲:中央下放1.2%舉債額度

▲ 嘉義縣長張花冠屏東縣副縣長鍾佳濱以及多位民進黨立委陪同下召開記者會。(圖/記者王文萱攝)

政治中心臺北報導

除了五都不滿行政院提出的《公共債務法》修正案之外,嘉義縣長張花冠20日上午於立法院召開記者會,呼籲中央修法應該顧及地區均衡發展,不能刻意矮化直轄市、損害縣市權益,張花冠建議,中央應在全國總債務量不增加的原則下,將中央債務佔GDP的41.2%,下放1.2%給縣市。

▼張花冠建議,中央應將中央債務佔GDP的41.2%,下放1.2%給縣市。(圖/記者王文萱攝)

張花冠在屏東縣副縣長鍾佳濱以及多位民進黨立委陪同下召開記者會,她說,嘉義縣在本月5日提出「修法建議書」,並獲得花蓮縣雲林縣、屏東縣、宜蘭縣、基隆市新竹市等共7縣市首長連署。

對於行政院日前通過公共債務法修正草案,草案規定各級政府債限爲GDP的50%、中央政府41.2%,直轄市總債限7.25%、非直轄縣市總債限 1.43%、鄉(鎮市)總債限0.12%,鍾佳濱則說,如果中央可以分1.2%舉債額度給非直轄市,將可稍微改善長期資源分配不公狀況

修法建議書中提及,在現行公債法的規範下,全國16個非直轄市中有宜蘭、苗栗、新竹等3個縣市債務破錶,嘉義縣等5個縣市債務逾越預警門檻,已經嚴重阻礙縣市未來發展的空間

因此,建議書中呼籲,在全國債務總量不增加的原則下,應該就中央債務佔GDP的41.2%下放1.2%給縣市,或就全國總債務進行調整,使縣市債限比率至少不得低於GDP的2.63%,至於個別縣市的債限比率,也應由預算數的45%鬆綁爲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