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旬嬤拍桌遭上銬4小時 萬華警遭記過處分

7旬婦拍桌遭上銬法辦,萬華警遭記過議處。(本報資料照片)

73歲曾姓老婦25日前往萬華分局華江派出所,幫兒子領郵件時,因沒有委託書與警發生爭執,老婦後來一時激動拍了警局的桌子,李姓承辦員警立刻將她依妨害公務罪逮捕,並上銬在派出所4個小時,讓家屬十分不滿,萬華分局表示調查後李的行爲卻有不當,將予記過處分,李姓所長督導不周申誡1次。

曾姓婦人25日下午2時前往華江所,要幫兒子領取司法文書,李姓員警表示需要委託書,但老婦因重聽,雙方在值班臺發生衝突,過程中老婦有嗆對方「年輕人不會處理事情!」最後無法領成,離去時她忍不住表示「我要投訴!」接着就拍了值班臺桌子一下。

李姓員警認爲老婦的舉動涉犯妨害公務,當場將她上銬逮捕,接着就開始製做移送筆錄,曾的兒子向媒體投訴,表示媽媽被銬了4個小時,她有慢性病需定時服藥,認爲「拍桌子」就逮捕,已經執法過當。

萬華分局調查後,認爲李姓員警執法的態度跟技巧確有問題,另已向曾姓家屬表達歉意,對方暫時未要提告,經研議後李員記過1次,李姓所長申誡1次,未來會加持續加強相關的執法教育檢討改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