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4名立委投票同意! 江惠民將擔任新檢察總長

立法委員行使檢察總長人事同意權投票。(圖/記者李毓康攝)

記者徐政璿/臺北報導

法院院會27日上午約10時50分開始進行檢察總長被提名人江惠民的人事同意權案投票,並由民進黨立委張宏陸國民黨立委吳志揚等擔任投票監察人,投票至上午11時50分。最後結果,在112席立委席次中,江惠民獲得84張同意票,不同意1張,無效票2張,得票數過半,因此確定獲任檢察總長。 現任檢察總長顏大和任期將於今年5月7日屆滿,總統英文依據法院組織法第66條第8項規定,提名高等法院臺中分院檢察署檢察長江惠民爲最高法院檢察署檢察總長,並送交諮文到立法院秘書處諮請立法院行使同意權。《法院組織法》規定,檢察總長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任命之,任期4年,不得連任。

江惠民是臺大法律系畢業,是總統蔡英文的學長,曾任一、二審檢察長、法務部常次,辦案規劃領導能力受肯定,曾偵破檢察官張金塗槍擊案、前高雄市議長朱安雄掏空案,前年於臺中高分檢檢察長任內,主動指示爲鄭性澤案提起再審。

▼江惠民。(圖/翻攝臺中高分檢官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