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旬婦替高雄立委落選人買票 認罪獲緩刑3年

高雄83歲趙周姓婦人去年10月以每票新臺幣500元賄選7名里民,要求支持立委落選人郭倍宏。高雄地院審酌犯後認罪、年事已高等給予減刑,並依違反選罷法判1年4月,緩刑3年。

高雄地方法院審理期間,趙周姓婦人坦承犯行,並供稱賄款都是自掏腰包出錢。法官審酌其在偵查中自白犯罪,且犯案時已年逾80歲,因此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9條第5項前段規定,以及刑法第18條第3項規定減輕其刑。

法官審理後,依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交付賄賂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4個月,緩刑3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需向公庫支付8萬元,接受法治教育課程3場次,褫奪公權2年,全案可上訴。

高雄地檢署接獲法務部調查局高雄市調查處及轄區分局提報,高雄立委落選人郭倍宏競選團隊疑現金買票情資,經指派檢察官指揮高雄市調處及轄區分局等單位偵辦,今年初發動搜索,查獲趙周婦以每票500元賄選多名里民,並向高雄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案經檢察官調查完備事證,依法提起公訴。

判決指出,平時活躍於高雄鄰里事務的趙周婦,去年10月間趁重陽節敬老聯歡活動期間,以每票500元向7名選民買票,要求支持郭倍宏,其所爲已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9條第1項投票行賄罪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