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億貴婦」存款遭盜案情逆轉 被起底「非法第四臺」興家致富
▲一位貴婦因被銀行行員挪用存款慘賠7億,引發關注。示意圖非當事人。(圖/pixabay)
一位不識字、將近70歲貴婦,在銀行定存的3千萬美金(約新臺幣9億元)被行員盜用投資人民幣,最後慘賠7億臺幣,跟銀行通報後還被要求賠償7億損失引起關注。但此案在銀行迴應後逆轉,銀行端表示,此案實際交易人即爲報導中的妹妹,並非其大姊。只是9億貴婦的致富過程仍隨着相關報導而曝光。
根據《週刊王》報導,這位貴婦的妹妹在30年前,與先生跟着臺灣非法「第四臺」鼻祖陳錦池,利用盜版錄影帶、錄影設備、衛星天線及電纜線播送節目。1994年政府修法,審查發放有線電視系統業者許可證,輔導第四臺合法化,陳氏家族經營「新視波有線電視」,而貴婦妹就擔任總經理。
後來有線電視進入併購,新視波也被財團併購,陳氏家族把持股出售退出經營,而貴婦妹當時跟着出脫持股,鉅額現金因此入袋。爲了避稅,貴婦妹纔會委託不識字的姊姊設立境外公司,並把3000萬美金放入定存。
沒想到,這筆將近9億臺幣的定存,竟然被行員挪用投資人民幣慘賠,貴婦自認愧對家族,最後抑鬱而終。而針對此事件,銀行端則迴應,有關於雜誌報導陳姓客戶投資爭議案,此TRF案實際交易人即爲該陳姓客戶,並非報導所稱之陳姓客戶大姊,此爲陳姓客戶無所否認之事實,當初陳姓客戶因爲其個人稅務規劃,以其姊姊掛名之公司進行交易,但實際下單交易人即爲陳姓客戶,相關交易皆有錄音爲證。
陳姓客戶繫於2013年起投資TRF,初期亦有數筆獲利的交易,後因發生虧損而違約不交割,陳姓客戶要求本行承認交易全數無效,本行基於遵守法令之考量而無從照辦,過程中陳姓客戶多次透過立委、律師、主管機關與本行協商數十次未果,最終於雙方同意下進行仲裁。
本件仲裁結果,對於雙方有所爭議之交易,部分因作業程序未盡妥適而未獲判定可依約求償外,其餘交易印文與文件的真實性與合法性均獲認定,確定本行損失可部分依法求償,本行尊重具法律拘束力之仲裁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