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貴婦「9億存款」遭盜用投資慘賠? 銀行迴應讓案情大逆轉
一位不認識字、將近70歲貴婦,到銀行存美金定存3千萬(約新臺幣9億元),沒想到卻被行員僞造簽名拿去投資人民幣,最後損失高達7億元臺幣。婦人妹妹返臺後發現通報,沒想到銀行端最後竟然是要求存款人拿出損失的7億元臺幣賠償銀行交易損失。只是此案在銀行迴應後大逆轉,銀行端表示,此案實際交易人即爲報導中的妹妹,並非其大姊,交易印文與文件的真實性與合法性均已獲仲裁認定,且有錄音爲證,損失則是依法求償。
根據《週刊王》報導,這位有錢貴婦因不識字遭銀行行員僞造簽名投資,長年旅居的貴婦妹妹,在2015年因銀行理專換人,看存摺後發現簽名根本不是姊姊親筆簽下,交易文件也是寄送到理專朋友住處。貴婦妹妹發現不對勁,便向銀行索取資料覈對,但還被拒絕。
隔年,貴婦妹妹與銀行開會協商,銀行端才坦承有疏失,但主張「金額龐大,需透過仲裁程序」,董事會纔會同意和解條件。貴婦姊妹同意,最後等到的仲裁庭通知書,內容竟是要求存款人拿出7億臺幣賠償銀行交易損失。
對此銀行端最新迴應指出,有關於雜誌報導陳姓客戶投資爭議案,此TRF案實際交易人即爲該陳姓客戶,並非報導所稱之陳姓客戶大姊,此爲陳姓客戶無所否認之事實,當初陳姓客戶因爲其個人稅務規劃,以其姊姊掛名之公司進行交易,但實際下單交易人即爲陳姓客戶,相關交易皆有錄音爲證。
陳姓客戶繫於2013年起投資TRF,初期亦有數筆獲利的交易,後因發生虧損而違約不交割,陳姓客戶要求本行承認交易全數無效,本行基於遵守法令之考量而無從照辦,過程中陳姓客戶多次透過立委、律師、主管機關與本行協商數十次未果,最終於雙方同意下進行仲裁。
本件仲裁結果,對於雙方有所爭議之交易,部分因作業程序未盡妥適而未獲判定可依約求償外,其餘交易印文與文件的真實性與合法性均獲認定,確定本行損失可部分依法求償,本行尊重具法律拘束力之仲裁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