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ED救命? 醫:應推動急救訓練

健康醫療網/關嘉慶報導

立法院已三讀通過「緊急醫療救護法」,明訂公共場所應該設置自動心臟電擊器(AED),根據衛福部統計,截至今年6月止,全臺已有AED5413臺,密度已達每10萬人口,就有15.2臺;急診科醫師則是呼籲,裝了AED之後,還應推動急救訓練,才能提升急救存活率

▲AED有裝有保佑? 醫師:應推動急救訓練(圖/健康醫療網提供)

長庚醫院急診部郭展維醫師指出,場所不是裝了AED就沒事了,重要的是工作人員是不是有超過百分之七十以上接受過有效的急救訓練,因爲使用AED必須搭配品質的CPR壓胸動作,才能將急救存活率極大化。

另外,儘管臺灣AED設置率正逐步成長,但AED不是有裝就能安心,在各先進國家美國,AED必須獲得美國FDA認證,以確保急救品質;郭展維醫師表示,裝設AED前可以考量AED的認證、品牌效能,以及容易操作,以避免關鍵時刻造成無法挽回的遺憾。

郭展維醫師進一步指出,AED設置要在民衆易取得的公共區域,且設置單位必須指定一名管理負責,定期確認機器的妥善,以及規劃場所的緊急應變流程和急救教育方案,讓大部份的工作人員都能受過完整的CPR+AED急救訓練,才能提升急救存活率。

資料來源: healthnews.com.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