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牀欄殺人!5月大男嬰卡頭窒息 二審判廠商賠440萬

嬰兒安全牀欄造成意外,高院判決廠商須賠償440萬餘元。(圖/資料照)

記者吳銘峰臺北報導

基隆陳姓夫妻4年前購買聖嬰企業有限公司製造生產的嬰兒安全牀護欄結果5月大的男嬰翻身時,不慎卡在護欄與牀墊間的縫隙,窒息身亡。聖嬰董事長潘永珠刑事部分審判刑1年,家屬求償,高等法院也判決廠商必須賠償家屬440萬餘元。可上訴。

判決指出,基隆陳姓夫妻在2015年間產下龍鳳胎原本該歡喜迎接新生命家庭,卻在5個月後面對悲慘的意外。當年3月4日,母親購買「聖嬰公司」製造,長110公分、高70公分的託比熊(vivibaby)牀護欄回家,安裝在男嬰的牀邊。5月17日,夫妻倆晚間在客廳看電視,母親回房查看時,卻發現兒子已經倒栽,卡在牀護欄與牀墊之間,口吐白沫嘴角流血。緊急送醫急救,但仍回天乏術

家屬不滿,提出民刑事訴訟。其中刑事部分,檢察官認爲,依照經濟部標準檢驗局規定國外牀圍(護欄)使用對象爲「不須保護者協助即可自行上下牀之幼兒」,且日本英國均認定不適用於18個月以下幼兒,美國則標註不適用於2歲以下幼兒;但聖嬰公司卻未註明警語檢方因此認定公司負責人潘永珠涉有業務過失致死罪嫌,提起公訴。高院二審將潘女判刑1年,上訴第三審審理中。

另外家屬提出的附帶民事訴訟,高院審理時,聖嬰公司拒絕賠償,辯稱是男嬰是因噎奶窒息死亡,與牀欄有無警告標示不具因果關係;另外男嬰父母任由男嬰長時間獨處,以致男嬰陷入縫隙無法及脫困,也有過失責任

但高院不採信,依照《消費者保護法》相關規定,認定牀欄欠缺合理期待的安全性,且未正確的警告標示,必須賠償。經過計算後,判決聖嬰等3家公司與潘女,必須連帶賠償家屬共440萬餘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