罷免同意票須超過被罷者當選票 李進勇:創世界獨一無二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天排審「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修正草案,針對國民黨立委提出增訂「罷免同意票須超過被罷免者當選票數」,中選會主委李進勇表示,現行選罷法並沒有窒礙難行之處。記者曾學仁/攝影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排審選罷法,重點在於罷免同意票須超過被罷免者當選票數。中選會主委李進勇今表示,這樣的立論有問題,如果通過修法,臺灣會創下在全世界獨一無二的罷免制度。

民進黨立院黨團書記長蔡易餘質詢時表示,罷免同意票須超過被罷免者當選票數,雖然高雄市前市長韓國瑜罷免案是一個案例,但以近年罷免案的投票率,沒有一次大於普選的投票率,並列舉王浩宇罷免案及黃捷罷免案。蔡說,國民黨立委提案罷免同意票須超過被罷免者當選票數,若設下這個門檻,以後要罷免就不太可能。

李進勇表示,選罷法並無限制罷免投票率的門檻,不能因投票率低就否定罷免投票效力,因此不能硬把選舉的投票率、得票數拿來強壓罷免投票的同意票票數,且當初選舉投票支持的人,可能也會轉向支持罷免,「不能這樣比。」

李進勇指出,即使修法通過等到下一屆立法院再實施,也不該這樣做,立論有問題,用這樣的票數比較,臺灣會創下在全世界獨一無二的罷免制度。

許宇甄說,現在罷免制度有成案條件低、通過門檻低的缺失,恐讓罷免變成有心人的政治工具。李進勇則說,所謂少數否決多數的講法太過簡單,且基礎事實不一樣,提出的方案用得票數做比較,確實立論有問題。